去年《施政報告》宣布,香港政府同大灣區其它城市商討救護車跨境運送病人,毋須在關口「車過車」。醫務衛生局今(9日)向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稱,港府預計在年中開始實行「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為期一年。
港府建議先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港大深圳醫院)作為大陸的試點醫院,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山頂醫院)作為澳門指定試點醫院,現實行由兩地到港的安排,視乎運作經驗及實際需要,推展至由香港到兩地的安排,預計每年啟動直接運送機制的個案數量將約數十宗。有關跨境救護車會由港大深圳醫院,及澳門消防局提供和操作。
文件提到,啟動機制的首要條件,是確保派送醫院(港大深圳醫院及澳門山頂醫院),與香港的接收醫院(醫管局轄下指定公立醫院)須事先達成協議,以病人的醫療需要、安全和利益作首要考慮,同時防止濫用。派送醫院和接收醫院會確保病人親屬及/或病人,已同意有關安排,及知悉其運送的風險。
正安排細節 擬安排有關大陸、澳門醫生有限度註冊
文件指,有需要下,派送醫院會派出其駐院醫生,跟隨救護車運送病人到本港醫院。港府會確保他們符合香港相關法例規定,使他們可以在入境香港後,續為救護車上的病人進行所需的醫療程序,直至到達接收醫院。其中的方法是為他們申請及取得有限度註冊,香港醫務委員會正就有關規定,作出一項有限度註冊的公告。
此外,醫衞局正與深圳市和澳門政府,商討具體落實救護車輛、車上物品及人員進入香港的安排細節。
派送醫院的醫生會按照臨床診斷,和病人實際情況評估,主要考慮原則包括病人需要安排跨境轉院以接受持續的治療或康復安排、跨境運送不會對病人帶來過度風險、病人狀況不適合以其它交通跨境運送。
緊急複雜手術需運送至港醫院
文件舉例,部份大灣區其它城市醫院,沒有提供某些緊急且複雜的手術程序及治療,例如甲型主動脈剝離,因此病人需要運送至香港醫院進行手術。如以現行陸路口岸交接安排運送病人,可能會帶來風險,例如兩地之間救護車上使用器材或會有所不同,設備可能會出現操作上的限制;如遇上惡劣天氣,口岸交接安排亦會提高病人在運送過程的風險。
另外,如有港人在大陸或澳門遇上嚴重意外,其情況經初步處理後,需要繼續接受進一步治療,同時亦不合適兩地救護車在口岸以「車過車」方式移交病人,跨境直通救護車便可發揮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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