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澳洲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去年被警方國安處懸紅百萬元通緝,並遭律政司入稟高院申請破產。高等法院今午(6日)開庭審理,聆案官余啟肇指許在律政司送達文件後無回應,遂頒令其破產兼支付訟費。
破產呈請人為律政司,答辯人為許智峯,雙方均無代表到庭。許曾入稟要求警方公開催淚彈成份以提司法覆核,法官下令終止訴訟並要求許支付彌償訟費。許亦就西灣河警員開槍事件及深水埗的士撞人兩案提出私人檢控,惟遭律政司介入撤控,許申請司法覆核被駁回,同樣須付彌償訟費。
至於許智峯涉及的刑事案,包括2019年與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及3宗民主派議會藐視案。許獲准保釋往丹麥公務外訪後宣布流亡,遭律政司控以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法官在他缺席下裁定4罪成立,判囚3年半兼須付懲罰訟費。
許已獲澳洲當局認許為當地律師,他早前在社交媒體形容破產申請屬「政治操弄」,又稱在港破產毫不影響他在澳洲的生活和財政,「也絲毫無損我作為律師的法律執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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