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名「非白衣人」被控於「元朗7.21」白衣人襲擊事件中參與暴動,控方上星期舉證完畢,林與另一被告的代表律師申請毋須答辯,要求法庭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法官陳廣池今日(23日)在區域法院裁定全部被告表證成立,均須答辯。

辯方透露,7名被告均會作供。林卓廷將傳召5名辯方證人,早前已為其中一人申請匿名令,獲法官批准。另外第三被告陳永晞亦會傳召一名證人,其餘5名被告則不傳召證人。

另外,由於林卓廷涉及的民主派初選案將於下周三(29日)結案,加上為遷就部分大律師的檔期,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5日續審。

林卓廷繼續因初選案被關押,其餘6名被告續准保釋。

陳官引控方 稱林卓廷有備而來

陳官今引述林卓廷一方稱,當晚的事件是由白衣人襲擊引起,林卓廷在當時只是在場,不足以構成參與、協助、教唆暴動。林當時亦有多次稱「唔好郁手」、「企後啲」等,反映他嘗試避免衝突發生,並表示已報警,辯方強調林是警告及譴責白衣人,不能視作參與暴動。

但是陳官引述控方回應,聲稱林卓廷到元朗是「有備而來、火上加油」,與黑衣人「有默契」,在現場傳雨傘佈陣。

另一方面,第七被告楊朗否認當晚取喉射水,爭議相關畫面的截圖質素差,認為難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他有意圖破壞社會安寧。

惟法官最終裁定所有被告表證成立。

7名被告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控罪稱,7人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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