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電訊公司都有推出專門為長者而設的手機月費計劃,消費者委員會最近比較10個長者手機月費計劃,發現部分長者月費計劃未必比普通月費計劃實惠。消委會提醒市民,在選擇計劃時留意合約詳情,應多作比較,選擇適合自己的計劃。

今年4月至5月,消委會派員以一般消費者身分,向9間電訊商查詢有關長者手提電話月費計劃,以及該公司價格最低的4.5G或4G,以及5G月費計劃詳情,並比較各計劃涵蓋的內容和收費等。其中4間電訊商提供共10個專為長者而設的月費計劃,另外亦收集了6間電訊商的11個價格最低的普通月費計劃資料。

消委會發現,有提供長者月費計劃的4間電訊商旗下並無其他實際月費更低的普通計劃。不過,該4間電訊商中,只有1間電訊商旗下的3個計劃有提供專為長者而設的額外服務,例如免費郵寄賬單等,而其他電訊商的長者計劃提供的服務與其他普通計劃分別不大。

調查發現,10個長者月費計劃有9個豁免行政費,餘下一個需以信用卡自動轉賬才獲豁免。在計算行政費及月費回贈後,其中2個長者計劃實際月費最低,為38元;最高的計劃則為每月158元,相差逾3倍,不過月費最低的計劃,其數據傳送速度上限較低,分別為21Mbps及42Mbps。

消委會指,月費差異主要與數據量和傳送速度有關,使用4G或4.5G的計劃月費均為$68或以下,數據量介乎5GB至10GB。有4個月費計劃為5G全速計劃,月費介乎98元至158元,數據量由10GB至50GB不等,所有計劃均容許在數據用完後以限速模式繼續無限使用數據。

另外,在調查涵蓋的5G月費計劃方面,普通計劃與長者計劃的最低實際月費均為$98,但相關普通計劃的每月數據量為20GB,較相同價錢的長者計劃(10GB)多1倍。換言之,需要較多數據用量的長者選用普通計劃會較為實惠。

如果有外遊需要的長者,亦要留意計劃提供的額外服務。上述的10個長者月費計劃中,有5個包含大陸漫遊服務,另外有2個計劃提供大陸及澳門漫遊數據及免費任聽來電。

不同長者月費計劃對申請人的資格要求也有不同。消委會調查發現,10個計劃中的8個,申請人只需年滿60歲或65歲便可申請。餘下2個月費最低的計劃則有較多要求,其中一個要求申請人年滿65歲,並需為綜援受助或領取長者生活津貼,或可提供賽馬會「智融易」長者數碼支援計劃下智能手機及本地儲值卡的領取通知書。另一個計劃則要求年滿60歲和以信用卡轉賬,否則需每月繳付9元的行政費。

消委會呼籲電訊商更新守則

消委會透露,每年接獲不少關於長者在選用手提電話月費服務方面的投訴,當中不少涉及銷售糾紛。例如,根據香港通訊業聯會2011年發出的《電訊服務合約業界實務守則》,營辦商要為與客戶簽訂的合約提供冷靜期,並規定不可自動續約,但僅規定在「非應邀到訪客戶住所期間訂立的合約」享有7天冷靜期,而冷靜期亦不適用於在現有合約下再訂用的合約。

惟消委會指出現時電訊商的銷售手法已出現不少改變,相關規定變得不合時宜,呼籲業界與時俱進,適時更新守則,以保障包括長者在內的弱勢群體權益。

長者應比較計劃詳情

消委會提醒長者在選擇月費及使用手機時,應將基本月費與行政費及月費回贈等一併計算,以得出每月實際費用,同時比較不同計劃的數據量、數據傳送速度、每月通話分鐘等內容,不應單純考慮標榜為長者而設的計劃;消費者亦應留意月費計劃的續約事宜,包括合約到期後是否會自動續約、續約後是否可享有原來的條款和優惠、倘若決定轉台時是否有任何特別規定等。

另外,消費者與電訊商簽訂合約服務後,若發覺其內容與預期有偏差,應馬上留意合約是否已過冷靜期;若消費者要經常往返香港與大陸,可考慮選擇包含漫遊服務的計劃;假如毋須使用漫遊服務,應留意有否將手機的漫遊功能關閉,以免支付高昂的漫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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