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媒體「Channel C」副採訪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早前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獲准保釋。

陳朗昇於本月7日在麥花臣場館外準備採訪期間被捕。本月19日,收到警方通知,正式落案起訴阻差辦公罪,案件昨日下午2時許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院外已有大批傳媒守候。

陳朗昇在庭上表示不認罪,代表他的辯方大律師其後呈上多份相關文件,指陳朗昇原定於本月29日前往英國參加牛津大學路透研究所學人計劃,涉及直播新聞的研究,提到該計劃需每星期要出席四節的訪答及研討會,亦要與研究員會面,期內完成一份研究計劃。陳朗昇於牛津完成學人計劃後會回港接受審訊。但控方代表向裁判官提出,必須限制陳朗昇離開香港。

裁判官羅德泉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指出,此類案件經常出現;同時本案並未涉及暴力等嚴重刑事罪行,除非有特別因素,否則法庭一般不會限制被告離境。裁判官認為,離港6個月的時間不算太長,故此批准陳朗昇保釋。唯他強調,如果陳不依期回港,會觸犯另一項刑事罪行。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25日再提訊,5月16及17日審訊。

陳朗昇准以現金2萬港元保釋、雖居於報稱現時的地址、抵達英國後必須通知香港警方當地住址、電話、以及如更改地址,必須48小時內通知香港警方。

穿新聞自由字眼衣服上庭
陳朗昇對批保釋感意外

陳朗昇昨日穿上黑色寫有「Free Press」字樣的短袖上衣,背部有「新聞自由」4個字,在他獲准保釋後於庭外見記者,坦言對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其保釋感到意外,「我覺得法庭做這個決定是艱難的,但都感謝他做這個決定」,但此刻很難將案件跟新聞自由掛鈎。

他重提當日是去進行採訪工作,亦一早已然預告會去採訪,被警方搜查的過程中沒有機會表示自己記者的身份,但同事已經表明身份,相信這部份亦會是案情的爭議之一,所以不能講太多。

他又指,昨日有「新聞界慶祝國慶酒會」,但記協主席則要上庭,「我想這個反差大家看到現在香港新聞界正面對的情況」。

本月7日上午,陳朗昇原計劃到旺角麥花臣採訪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警方以「拒絕出示身份證」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他遭警方扣押逾11小時,並指曾受到警方粗暴對待。

香港外國記者協會曾對事件發聲明,表示關注事件及香港新聞自由,並促請當局處理案件時保持透明度。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則批評對方,失新聞自由為名,妄圖干預香港發展,並利用一切機會攻擊特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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