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益人士譚兵林被刑事拘留至今,律師多次申請會見受阻,9月8日,代理律師再次前往衡東縣看守所申請會見,再次被拒。

9月8日上午10時許,范標文律師抵達衡東縣看守所,門衛以范律師是從廣州來的,廣州有疫情為由,不讓他進去會見。

范律師在通報中說,「他們看守門口的公告寫得清清楚楚的,來自境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還需提供七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經登記許可方可入內。並沒有說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就不能夠進去。」

「前幾天衡東縣檢察院工作人員對我說,下次去會見譚兵林時告知他,他會通知駐所檢察官和看守所溝通。我告訴他,我周四上午去會見譚兵林。他和駐所檢察官聯繫後告訴我:『辦案單位說案件涉及國家秘密,還是不能會見。』我說:『譚兵林一介草民不可能掌握國家秘密,就算涉及國家秘密也不屬於需要辦案單位同意才能會見的情形,辦案單位顯然是搪塞。』」

范律師還說,「譚兵林是掌握了祁東縣很多人都知道的秘密,但這肯定不是國家秘密,除非祁東縣獨立建國了。」

據公益人士農先生表示,「派出所去譚兵林家,表達了目前請的律師不正規,要聽他們安排的才好會見。這些國保儘是忽悠無知的百姓。本案幕後就是國保說了算,能不能會見也是他們發話,看守所和檢察院都無可奈何。」

「這就是周永康時期把公安廳長拉上副省級後更加亂套。檢察院和院長還是公安廳長的下屬,完全是公安一手操辦司法。」他說。

9月7日深夜,范律師寫下「豈曰無衣同披月輝,豈曰無朋與子同囚」,「如果中秋節前還不能會見到涉嫌『尋釁滋事罪』的譚兵林,中秋夜我願意在衡東縣看守所門口與高牆內的他賞同一輪明月。我也可以因『妄圖依法會見』揹上莫須有的罪名,穿上囚衣在同一個看守所內與譚兵林賞同一輪明月。」

范律師說,「一念至此,我要賦詩一首,雖然沒有半點詩意,也好過如草紙的刑事訴訟法條文讓我鬱悶。」

9月8日凌晨,范律師完成了《與譚兵林共賞衡東縣看守所中秋月》詩文:

「縱使月輝天下同,牆外歡笑牆內囧;待罪諸人盡情樂,莫到囹圄徒奈何!」

范律師強調,「如果還會見不了譚兵林,我還會向湖南省監察委和檢察院控告,估計沒有輿論監督的效果好,畢竟他們是一夥的。」

投訴祁東縣國保大隊王健

公益人士林生亮表示,「在譚兵林案上,祁東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王健是關鍵。」

林生亮說,為推動國家大病免費醫療奔走的公益人士譚兵林,在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被王健帶走。在家屬四處尋找及網絡上發尋人啟事的情況下,王健多次表示15天後讓譚兵林回家。但15天後家屬打電話給他詢問卻已經無法接通,前去公安分局諮詢,王健命令他人守住大門阻止進入辦事大廳。」

「王健聯繫公安分局多個部門負責人以成立專案組,企圖利用集體負責推卸個人責任和掩蓋辦黑案的真相,網安大隊、治安大隊、巡防大隊、法制大隊均表示是王健牽頭下組織的專案。

「王健通過中間人聯絡譚兵林家屬,以他指定並推薦的律師對當事人有利為誘餌,欺騙家屬簽署委託協定並支付律師費。經內部人員告知王健權力尋租的真相後撤銷委託,王健惱羞成怒,隨後打擊報復當事人。禁止家屬委託的律師會見,並違法出具蓋有公安分局的《禁止律師會見譚兵林》公函給衡東縣看守所阻止律師會見。

經家屬委託的代理律師範標文控告後,在衡東縣檢察院向看守所發出《糾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後,看守所領導對律師表示可以會見,然而至今未能會見。

林生亮遂於9月6日,投訴王健公然違反《人民警察法》、《刑事訴訟法》,違規暗箱操作辦黑案,利用職權拉攏多個部門揹黑鍋,在公安機關內部搞政治小團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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