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安順市平壩縣法輪功學員張廷祥,於2021年10月25日被貴陽市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刑10年、勒索罰款5萬元。

明慧網報道,2019年4月21日,張廷祥被貴州省貴安新區30個警察入室綁架、抄家。家中電腦、法輪功書籍、手機等幾箱子私人物品,及現金8萬元被搶劫。張廷祥被非法關押在平壩看守所,後被轉押在安順市第二看守所。

張廷祥,52歲,安順市平壩縣新藝廠(170廠)法輪功學員。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張廷祥堅持修煉,多次被迫害,曾被非法勞教三年。

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指導的佛家修煉法門,1992年5月13日在中國第一次公開傳授。上億人通過修煉法輪功,身心淨化、道德回升。宣揚無神論的中共出於恐懼,於1999年發動了鎮壓。

迫害發生後,張廷祥為法輪功和平請願,其母彭遠林因兒子的請願受株連,而被抄家、非法拘留、洗腦等。此後,警察、居委會經常上門騷擾。

2001年3月,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的彭遠林含冤離世。張廷祥還未從失去母親的痛苦中解脫出來,就於5月被劫入貴州中八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在勞教所,張廷祥和其他法輪功學員遭受了種種酷刑的折磨。以下是其中的一部份:

一、八九月份,天氣炎熱,勞教所讓法輪功學員穿上棉大衣、棉褲,再澆上水,並強迫穿上暗藏鐵釘的棉鞋,然後每兩個吸毒犯拖著一學員在前面跑,一個犯人在後面邊推邊打,輪番換人折磨學員。

二、勞教所成立「攻堅小組」,對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每個小組由四個警察、四個勞教人員(主要是吸毒犯)組成,有時會集中幾十人對一名法輪功學員實施「攻堅」,並每天24小時監控。

三、用「熬鷹」的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用強光燈照烤他們的雙眼,不准閉眼睛,不停地搖晃他們的身體,時而製造尖銳刺耳的聲響;然後拖著學員在地上跑,有的法輪功學員雙腿、雙腳皮開肉破,血跡滿地;連續一周以上不讓他們睡覺。

四、每天強行逼迫學員們做奴工十六七個小時,有時甚至達24小時;學員時常被體罰站軍姿,在烈日下暴曬。

五、勞教所人員用布(或衣服)包裹磚頭(或石塊)猛擊法輪功學員背部、酸筋、腰肋,還對學員拔陰毛、用煙頭燙,對絕食抗議的學員實施野蠻灌食。

六、對學員用電棍電擊,警棍(膠木包裹的鐵棒)打,繩索捆綁,學員被呈大字形綁在鐵床上幾天,被用膠布封嘴,破布堵嘴,手銬銬著懸空吊,關小號,冬天只准穿學員單衣或褲頭、不給被子蓋等。

2021年10月25日,與張廷祥一同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張薇被枉判八年、勒索罰款三萬;龐萍被枉判三年、勒索罰款一萬。#

轉自  明慧網:曾遭三年勞教迫害 貴州張廷祥又被枉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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