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早(28日)突然到社民連位於長沙灣的會址搜查。有消息指今次行動是因為已經解散的民陣早前沒有按警方要求提交資料,警方今早搜查4個與民陣相關的地點,包括社民連會址及香港彩虹位於九龍彌敦道立信大廈的會址,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今年4月底突指民陣沒有註冊為社團,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社團事務主任要求民陣在5月5日或之前提交6項資料,包括未有申請社團註冊的原因、民陣資金來源等。時任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回覆警方稱,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享有結社自由,不認同臨時立法會所引入的《社團條例》,更不認為民陣是非法組織,原則上不會逐一回應警方的提問。

隨著陳皓桓在5月底因2019年10.1集會案被判監18個月,民陣秘書處已無人繼續運作。民陣8月15日宣布,因秘書處無法運作及沒有成員參與下屆秘書處,即日起解散。警方當時回應稱,「正積極跟進該組織違反《社團條例》」,不會因某組織解散或其成員的辭職而停止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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