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顯示,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副秘書長周庭以及主席林朗彥被判入獄。其中黃之鋒被判13.5個月,周庭7個月,林朗彥10個月。消息出來後多方聲援三人,其中包括在海外成立的美國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香港監察和英國外相。

12月2日午時,裁判官王詩麗在西九龍法院,因三人參與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署行動,以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判刑且不可以保釋。黃之鋒等人也當庭認罪。黃之鋒後拜託律師帶來口信發於Facebook:「很抱歉未能和大家繼續在街站、社區作戰。知道好難捱,但我會撐住。大家都要加油,唔好放棄(不會放棄)。」

在2019年6月,香港進行著名「反送中」運動,其中一個目的是反對「送中條例」。「送中條例」官方名字為《逃犯條例》,根據維基百科內容,修正後的「送中條例」將允許疑犯被送往中國大陸受審。6月21日,大批示威者包圍警署,黃之鋒也曾帶領示威者為墜樓身亡的示威者默哀。

在三人判決結果公示後多方人士和組織聲援三人。英國外相藍道文(Dominic Raab)說:「我奉勸香港和中共停止對反對派的打壓。檢控決定必須公平公正,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必須得到保障。」

香港民主委員會則發表報告道:「這種不公平的判決表明中共正在不遺餘力的消除異議,破壞香港的自由和自治。」不過報告也補充:「不過就像黃之鋒在監獄中寫的那樣:『牢籠不會困住自由的靈魂』,這些拘捕行動只會讓反對者越來越強大。」

香港監察則對三人評價道:「多謝三位年輕人的付出,你哋(們)已打了一場美好的仗!如果香港可以「重光」,一起重建一個有自由、有盼望的城市!」

黃之鋒曾在自己的感慨中寫道:「播下的種子何時可以開花結果,無人能夠說得準,但哪怕我們有人疲憊,身旁也應有人補上列陣。在前仆後繼投入抗爭時候,我們的付出,總能鋪墊成凱旋歸來的道路。」同樣他也歡迎他人寫信給他,信可以寄到「九龍中央郵政局郵政信箱73962號」。@

【上庭前想跟香港人說的話】 去年六月十七日,即二百萬人遊行翌日,是我第三次出獄的日子。從那天至今不夠一年半的時間,我已再度背負三宗官司,合共六宗罪名;而明天已是就著警察總部示威案,再度上庭接受審訊的日子,不排除即時入獄。 此源於我和同...

黃之鋒 Joshua Wong 發佈於 2020年11月2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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