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報道,遼寧省朝陽市法輪功學員李國俊,因為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遭打擊報復,被非法判刑11年,於2020年5月5日含冤離世,年僅53歲。

迫害下曾被迫放棄信仰

李國俊出生於1967年,大學畢

業後一直在朝陽縣政府工作,任機

關工委宣傳部部長。李國俊於1995

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

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李國俊多次遭中共警察綁架、非法拘留、非法勞教。來自單位、領導等多方壓力逼迫她放棄信仰,在馬三家勞教所被迫「轉化」。

之後,李國俊放棄信仰6年,沉迷於燈紅酒綠的生活,李國俊沒有感到快樂,常常伴隨她的是生命本性迷失的那種悲苦。

重回大法修煉

6年後,李國俊又回到大法中修煉,心靈再次得到淨化。她開始默默幫助遭受迫害的同修及其家屬,盡她所能減少這些好人的悲苦。

李國俊的工作是中共黨務工作,發展邪黨黨員,可她深知這個體制的罪惡,她不想再拉更多的人下水,總想調離這個工作,但一直沒有如願。

2015年5月,中國政府宣稱「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李國俊為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依法申訴自己曾遭受的不白之冤,可萬萬沒有想到等來的不是冤情被昭雪,而是政府推翻了明文規定的不許打擊報復的條例,大肆抓捕訴江民眾,再次製造了遍地冤情。

以莫須有的罪名冤判11年

在朝陽市委書記蹇彪,政法委劉朝震、蓋永武的指使下,李國俊被以莫須有的罪名判11年重刑。她上訴到朝陽市中級法院,法官孟凡石10幾分鐘走過場,非法維持原判。

在遼寧女子監獄,獄方實施強制轉化,使用陰毒的株連手段,只要她不轉化(強制放棄信仰),監視她的犯人們也受懲罰,這樣把矛盾都激化到了李國俊身上,李國俊每時每刻都在煎熬中度過。她的身體每況愈下。

2018年2月8日,李國俊被送往瀋陽739醫院做了第一次手術。遼寧省監獄管理局以種種藉口拖延時間不給辦理保外手續。2018年7月18日,李國俊再次住進瀋陽腫瘤醫院做第二次手術,住院23天,被轉回監獄。李國俊做了4次化療,每次化療費7、8千元,所有治療費用都是自費。

彌留之際道出心裏話 

監獄一拖再拖,直到李國俊生命垂危,才於2019年11月5日讓她保外回家,一路上獄警還給虛弱的李國俊戴著刑具,到了朝陽市後才打開刑具。

李國俊遭警察綁架時身體健康,回來時卻成了生命垂危的人。中共警察仍不放過,繼續逼迫已無力拿筆的李國俊寫放棄信仰的所謂「三書」(保證書之類的)。

2020年5月5日下午4時,帶著滿腹冤屈與對家人的不捨,李國俊永遠地閉上了雙眼。在彌留之際,她道出了內心深處的一句話:「法輪功沒有錯!」

問起在監獄4年的經歷,李國俊簡單地說:「遭了很多罪。」她不願回憶那些殘酷的情景,在被迫害得極度恐懼中她不想見任何人。她雖遭受了那麼多罪,卻從未說過一句怨恨他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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