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即中共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次日,香港多份報紙頭版刊登特首林鄭月娥廣告,宣傳「國安法」。收費中文報紙中,唯有《大紀元時報》與《蘋果日報》沒有刊登國安法廣告。

《大紀元時報》今日頭版頭條,題為:「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 『一國兩制』死亡」,副標題為「港人45分鐘內換走百萬美金 美元現鈔缺貨」。頭版其它標題分別為:「台灣朝野撐香港 美計劃制裁中共官員」,以及「美國硬碰硬的血償邏輯」。

《蘋果日報》頭版亦報道反對國安法內容,題為「加辣國安法最快下月生效 美分段制裁加關稅懲紅企」。

《明報》、《信報》、《星島日報》、《東方日報》、《經濟日報》頭版均刊登林鄭公開信,聲稱中共人大由國家出面立港版國安法是「對香港市民的關愛」,呼籲市民「充分理解及堅定支持」中共人大《決定》。而《大公報》、《文匯報》則在報紙內頁刊登了林鄭公開信。

行政長官辦公室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林鄭公開信刊登在13份本地報章,費用約25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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