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董前勇律師為河北蠡縣法輪功學員王向輝在法庭上做無罪辯護。之後,北京司法局先脅迫蠡縣法院投訴董前勇,而後以下面基層法院投訴為名,要求律師協會對董前勇立案,以此加害於他。

中共自1999年迫害法輪功以來,一方面大規模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另一方面加害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正義律師。遭此迫害的大陸知名維權律師有:郭國汀、高智晟、王全璋、王永航、余文生、李和平、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王宇⋯⋯

中共害怕這些律師在大庭廣眾下指責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性、殘酷性,因而對他們實施多種迫害:威脅、恐嚇、強制失蹤、吊銷律師執業證、綁架、毆打、使用藥物、酷刑折磨、非法關押、誣判、株連家人等等。

以下列舉部份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遭受迫害的個案。

北京司法局幕後操縱 董前勇律師遭投訴

法輪功學員王向輝是董前勇律師的當事人、原蠡縣電力局職工,因不放棄修煉被多次非法關押,被單位開除公職,後遭冤判11年,造成妻離子散。出獄後,他無錢照顧癱瘓的老母和上學的兒子,就到單位要求恢復工作,卻遭冷遇。他上書給省領導、中央領導,遭到報復,再次被關押在看守所。

2018年11月21日下午,蠡縣法院對王向輝非法庭審,董前勇律師為其辯護。庭審一開始,董律師要求「所有黨員迴避」,但未被允許。接下來,律師在法律層面上有理有據的為王向輝做了近三個小時的無罪辯護。

2018年12月25日,王向輝仍被誣判1年9個月,並處罰款1萬元。

之後,在北京司法局的脅迫下,蠡縣法院投訴董前勇律師,律師協會對他立案。

北京市律師協會在對董前勇律師的所謂「立案通知書」中聲稱,河北蠡縣法院向北京市司法局發的「司法建議書」中指出,董前用律師在代理王向輝一案中發表的「無宗教信仰者或無神論者不適宜審理本案」的言論違背了所謂國家對法輪功定性的規定等。

然而,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註:四種情形中的第四種)「與本案當事人有其它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讓無神論者審判人們對神的信仰可能會影響公正處理案件。所以董前勇律師要求無神論的訴訟人員迴避是有法律依據的。

再者,《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根據憲法,公民信仰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被迫害的真相也是合法的。

八旬老人被迫害致死 公安恐嚇逼退律師

郭振香,82歲,山東招遠市法輪功學員,自開始修煉法輪功後,一直身體健康。2019年1月11日一早,她到城區一巴士站點,給過往行人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遭警察綁架,隨後,被拉入招遠夢芝派出所。

當日上午約10點,郭振香的家人接到招遠夢芝派出所警察的電話,叫他們去派出所一趟。家人去後被告知,郭振香已離世。

僅僅幾個小時的時間,郭振香老人就失去了生命,家人悲痛欲絕。老人在外地工作的兒子帶兩位律師回招遠要查明真相。

律師要求調出郭振香從遭綁架到離世的整個過程的監控錄像,結果招遠公安只有她被綁架時的錄像,其它的一概沒有。

郭振香的家人問警察其死亡原因時,公安起初欺騙家人說,郭振香是生病上醫院,搶救無效而死。律師要求公安拿出搶救過程的錄像,公安稱「沒有」。

律師要求查看郭振香的遺體,發現她的後腦部份有一片瘀血,問原因,公安又改口欺騙稱,郭振香是自己摔死的。

律師提出要走法律程序後,招遠公安便對他們進行威逼、恐嚇,極力阻撓他們的介入,說,如果繼續介入此案,就吊銷他們的律師證;同時實施24小時跟蹤、電話監控律師和郭振香家人。

律師被逼無奈只好退出此案,返回原地。

國安委與司法局逼迫律師 不准為孫茜辯護

2017年2月19日,北京上市公司利德曼的創始人、董事、副總裁,加拿大籍富商孫茜,因信仰「真、善、忍」在北京的家中被非法抓捕並關押至今。

2017年6月,家屬正式聘請熊冬梅作為孫茜的代理律師。12月份以後,熊律師所在當地司法局對她提出從未有過的要求:只要去北京會見孫茜,必須向司法局報備,並且只給開具一次會見函。

後來其律所主任對熊律師有了新的說法,說上面要求只能做辯護,不能做控告。

進入2018年2月以來,熊律師所在山東省司法廳與當地司法局找熊律師所屬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明確要求她退出孫茜一案的代理,並當場拿走了她的律所營業執照,並說:「如不服從指令,整個律所都別想過好年」。

熊律師常常被六七個官員圍著談話。之後就是頻繁約談,還通過其親屬對她施加壓力,並以收走其律師職業資格證書為要挾。

熊律師於3月下旬不得已向孫茜的家屬正式提出退出代理孫茜一案。

2017年5月,家屬正式聘請黃漢中律師作為孫茜的代理律師。「十九大」前,黃律師曾被北京區市兩級司法局律管所負責人約談,要求以書面形式彙報孫茜案的詳細情況,黃律師婉言拒絕。

2018年2月以來,黃漢中幾次被司法局約談,於3月初,國安委官員帶著當地司法局長約談黃律師,並於本次談話中明確提出要求他必須退出孫茜案的代理。

據黃律師描述現場氣氛,他隨時將被帶走,陪同來的女司法局長都表現出異常緊張與畏怯的樣子。黃律師迫於壓力,於3月中旬向家屬正式提出退出代理孫茜一案。

辯護律師遭法警毆打 被送醫搶救

2017年11月17日,四川會理縣法輪功學員花晚霞、張惠瓊、崔德利三位老太太被非法庭審,法官邱雲、楊繼蘭違法禁止黎雄兵、熊冬梅、盧廷閣律師攜帶電腦進入法庭。律師所準備案件的資料都存放於電腦裏,因而拒絕法官的要求。

邱雲法官說:「在這裏我說了算,既然這樣就取消開庭。」

法官隨後指使法警蒐查、扣押律師的電腦、手機、U盤和案件材料等物品。盧廷閣律師遭法警毆打,後送往會理縣醫院重症監護室緊急救治。

會理縣法院在辯護律師缺席的情況下,對崔德利、花晚霞、張惠瓊非法庭審並對她們非法判刑3年和3年3個月不等的刑期。她們不服,向涼山州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事件發生後,會理縣法院於2017年11月19日通過新浪微博發佈了會理縣公安局的《警情通報》,認為「無證據證實法警毆打盧廷閣」。

黎雄兵律師和盧廷閣律師立即通過微博、微信進行了公開回應,並依法提起了國家賠償申請。會理縣法院終於受理此案,並於2018年4月27日下午召開聽證會。

在聽證會上,律師表示,法律規定以及各地法院的庭審均未禁止律師攜帶電腦。會理縣法院法官邱雲、楊繼蘭對法輪功學員花晚霞、張惠瓊、崔德利三人案件的辯護律師作出違法限制,進而蒐查、扣押律師的電腦、手機和工作物品,是對法輪功學員的歧視迫害和不公正對待。

律師得出結論,法官所為是涉嫌非法蒐查、瀆職犯罪。

迫害這樣的律師說明甚麼?

2015年7月2日,王宇律師被七八個衝進來的法警拖出法庭外,重重地扔在法院外的大街上,只因為她代理法輪功學員在河北省三河市法院辯護,當庭抗議合議庭的違法行為。7月日,她家被幾十個警察包圍,她遭綁架。

王宇也成了「709案」中較早被抓走的律師。從2015年7月9日開始,中共在全國多達23個省份大規模抓捕、拘留上百位律師、民間維權人士,製造了震驚中外的「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

2014年3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四位律師為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提供幫助,在黑龍江建三江遭綁架,被施用暴力。他們被打傷,總共被打斷十六根肋骨;前去聲援的王全璋律師被毆打近10分鐘。

多次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王全璋律師在2015年7月10日被抓,與外界失聯3年多後,於2019年1月28日被中共當局以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囚4年半;4月29日,被關入山東臨沂監獄。他成為「709案」中最後一個被非法判刑者。

2007年,被外界譽為「中國良心」的維權律師高智晟的律師執照被中共當局吊銷,並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3年、緩刑5年;2011年底緩刑期滿時,被當局送至新疆沙雅監獄羈押;2014年8月7日,獲釋後,隨即遭軟禁;2017年8月13日;再度失蹤,至今下落不明。他曾多次公開致信給中共最高領導人,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並為他們做無罪辯護。

2017年12月20日上午9時許,加籍法輪功學員孫茜的代理律師如約前往加拿大駐中國大使館,向使館領事遞交了一封致加總理杜魯多的公開信。

律師們在信中公開表示:「大量法輪功冤獄的系統製造不單影響到千千萬萬法輪功信眾及其家庭的命運,而且長久以來它直接侵蝕摧毀了中國整個司法系統得以維繫的合法性基礎和任何進行良性改革建設的可能。這場人為製造的冤獄造成無數當權者、司法人員為違法行為背書,背負起一個沉重的歷史包袱。也正因為這個原因,無論那些主動的違法者還是被動的違法者無不擔心,如果真正貫徹法律的意志,勢必影響到自己的現實權力、地位、利益乃至受到清算,因此使得大量法輪功冤獄無法翻轉,冤獄仍在被不斷維繫製造當中。」

他們認為:全國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堅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人類有史以來極為罕見的殘酷迫害,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離失所;但他們對這種不公與暴虐仍然能夠以和平、理性、忍讓、克制的態度回應之,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依靠對信念的執守,相信善的力量,可歌可泣的和平申冤與抗爭,向世人講清真相,告訴不明真相的群眾,法輪功學員是好人,法輪功是被人誣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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