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及他的兒子,3個人到尖沙咀晚飯,行經樂道,朋友的兒子說:「爸爸,我見到那位女士。」大家眼隨兒子的望向,有位四十多歲,頭髮甚短,一臉傻笑的女士。朋友走到她面前,禮貌微笑,自掏腰包,奉上100元。我問朋友:「甚麼事?」朋友說:「十幾年前,有天我見到一位長頭髮,穿著整齊白衫白䃿的女士,在垃圾桶左翻右摷,我覺得很奇怪,因為她的衣著和行為極不合襯,走上前問她是否需要幫助,發覺她有點失常,便給了她100元就離開。自始這十幾年,她由長頭髮變成脫髮,清潔整齊變到有點髒亂,我每次遇到她都會給她100元,特別是在過時過節的日子,我甚至特意行經她時常出現的地方,給她點金錢。」
大家上到酒樓坐好,我對朋友說:「你人真好,不相識也對她這麼好。」朋友說:「並不是我好,只是大家都忘記做人應有的態度。守望相助,互相扶持,不是做人的基本行為嗎?有沒有聽過若無相欠,怎會相見?我們遇到的每個人,難道你不覺得總有點緣份?人海茫茫,以機會率計,大家可以見面遇上甚至有交流,實屬難得。所以我碰到任何人,有機會便會對別人好一點,既珍惜緣份,更說不定可以償還前生業債。」我說:「聽講人的相遇是久別重逢,也許你和她在前世真的有點淵源,否則這十幾年,不可能仍然維持這種施與受的相遇。無論怎樣,很高興看到這種人間有情。總好過見那些推講乜法物法,移交條例,令人反感的人事。」
朋友說:「我同樣都覺討厭,過去紀錄不良,如何教人信服?要對人好,他們對人好嗎?我90年代初在內地開廠,看盡種種光怪陸離的現象。我講自己的笑話給你知,話說開了廠一年多,我每天在廠房附近,看見一個8、9歲的小女孩在路邊遊蕩,我見她可憐,經常叫人給她食物,其後覺得這不是辦法,便打電話給有關當局照顧她,你知不知結果如何?我被政府罸了幾千元,他們的理據是這孩子一定是我生的女兒,現在想遺棄給政府,否則人不會有這麼好心經常照顧她。我的天,我上大陸設廠只一年多,如何就生了又遺棄一個8、9歲的女孩?本來我可以找有力人士解決,但不想欠人人情,便照給了錢就算。」我說:「這就是善惡思維的分別,不認同普世價值,人往往善惡不分,沒有標準的是非對錯觀念,一切自我自私唯利是圖,遠離崇高,走向低下。」
朋友說:「誠信是要靠過往的行為建立,而track record的好壞,絕對可以根據以前的事實判定。你記不記得13年香港捐了過百億到內地賑災,有議員問政府提交08年的捐款去向,很有趣官員回應說:要信任內地政府制度,更表明要求監察不切實際!到最後捐助重建的學校不到兩年便拆毀,被地方政府改建為豪華住宅,身外物錢不能過問監察,何況切身刑法?另外如果一個人被捕,不能見家人或律師,甚至不能撥一個報平安的電話,你有信心一切公平公正,又可以使人心安嗎?現在連說有人支持都鬼鬼祟祟怕對方尷尬,這些人是辦事不力還是心中有鬼?光明正大就要理直氣壯,但現在似乎是理曲氣短!」
我說:「你這個有錢好人有外國護照無問題啦,什麼條例法案,一飛了之。」朋友說:「誰喜歡自己的國家成為移民大國?國民都拚命移民!雖然廠已賣盤數年,但人不在法庭也可被判刑,我怎知被人屈生了女不照顧的陳年往事,會不會翻舊帳判刑要被捉?某些地方是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當人親身經歷過,任你說得天花龍鳳,會信嗎?」我笑說:「你是普通人對萍水相逢的人都這麼好,有時真不明白,坐上位置,有機緣種極大福報,可以對市民好一點的官員,卻偏偏放棄種善而種惡。大趨勢是依法治國,打擊貪腐,我到現在還懷疑他們『知』不知,更別說可否『行』而合一。」
朋友說:「看著白衫白䃿乾淨整潔的長髮女士,轉變成脫髮髒亂精神失常的人,我們的地方,不是同樣「脫法」髒亂失常嗎?我會儘量對人好一點,但身在權位的人如何?心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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