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小姐到新公司已經3個月,下班的時候刻意找公司的主管,表明她試用期已到,要求公司加薪。公司的人事經理知道後,詢問當初應徵A小姐的主管,是否有給予承諾,試用期一到給予加薪,確認後得知是A小姐主動要求。於是公司的主管研討後決定不給A小姐加薪。

第二天,人事經理問A小姐加薪的事:「不知你為甚麼要求加薪?」A小姐表示:「我試用期已到,這期間我經常加班,而且配合公司的行程,自認為表現很好。」經理說:「我知道你表現很好,但公司並沒有慣例給試用期滿後的員工加薪,不過年終時會依你的工作能力給予加薪。」

職場上並不是每家公司都有滿試用期給予加薪的制度,而職場人要求加薪一定要衡量自己是否有出色的表現,也同時要看自己是否對公司有實質的貢獻,否則最好不要輕易提出。追求加薪固然重要,但也要考慮公司的立場,否則可能適得其反。同時也可能讓自己的主管難為,會覺得你不好配合,於是你可能會失去很多的機會。

一家科技公司要找環保工程公司。他們認為之前配合的公司收費太貴,於是招標新的公司,確實價格划算甚多,但施工以後才知道品質不好。因此第二批工程開始前,一位助理沒和負責的主管商量就主動找別人來做,但負責的主管並沒有想要更換成別人,並且和環保工程公司商討過改善的辦法,也得到共識。施工的那一天,兩批人同時到達工廠,造成極度的困擾。

由於這位助理經常依自己的看法擅自執行主管交代的事,讓公司相當困擾,於是被降職。助理很委屈,覺得自己的主動安排是想分擔主管的壓力,但事後了解得知,這位助理經常積極過度,超出職責,最主要是想爭取較高的職場績效和加薪的機會。

以上這兩個案例都說明,職場人過度要求加薪,可能帶來負面的效果。要求加薪最好是建立在對公司有卓越貢獻的基礎上,這時比較可能成功,同時也拿得心安理得,公司也高興。

當然也要因職場的環境去考慮,如西方公司比較注重職場人的貢獻,對於薪水部份依能力給予;在亞洲,人情或習俗大於職場人的貢獻。這兩種不同的職場環境和習俗,也會造成不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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