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案宣判 多國外交官到場聲援

 

2015年11月27日,郭飛雄案在廣州天河法院開庭。美、加、英、德4大使館官員都到現場聲援郭飛雄案。
法庭宣判郭飛雄兩罪並罰,判6年。(網絡圖片)

【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道】11月27日,廣東三維權人士郭飛雄、孫德勝、劉遠東案在廣州天河法院開庭,美、加、英、德4國的領事代表前來聲援。法院附近所有路口都有警察和便衣把守,路人被要求查身份證。

庭審中,法院被指違法走過場,不允許律師和當事人說話,很快便當庭宣判:郭飛雄兩罪並罰判6年,孫德勝2年半。不同案開庭處理的劉遠東被判3年。

多國大使館官員 到場聲援郭飛雄

郭飛雄從原來的一罪變二罪,辯護律師表示憤怒,形容這是世界司法史上最荒唐的一頁。郭飛雄在判決庭上的最後書面答覆也對枉法判決進行鞭撻、譴責。

當天庭審,美國、加拿大、英國和德國4國領事館官員前往廣州天河法院現場聲援郭飛雄,但他們被警方攔截在法院門前的隔離區。據知情者披露,法院周邊路口及法院前的警察和便衣至少有一百多人。他們把守交通要道,查看路人身份證。現場緊張,如臨大敵。

庭審要律師答辯簡短 律師:非常的無恥

孫德勝的辯護律師陳以軒接受本報記者採訪說,「今天庭審的最大特點就是完全藐視法律,向外宣示法院想怎麼搞就怎麼搞,非常的厚顏無恥,令我感到絕望。」「根據法律規定,檢察院沒有起訴這個罪名,法院卻增加一個罪名,這就是違法。」

據悉原本上午9點開庭,一直讓律師等到9點40分,法院要求律師答辯簡短,律師說話被不斷打斷,根本就不讓律師講,10點多就宣判完了。

陳律師氣憤的說:「幾分鐘前把律師叫到另一房間聽取意見,幾分鐘後,就給我們判決書,而且是已經蓋了章的。你判決書都事先準備好了,完全是走過場。」

宣判一罪變兩罪 律師:我出離憤怒太黑暗了

陳律師認為兩被告原本就無罪,現在郭飛雄再被增加一個罪名:尋釁滋事罪,就更加違法。

郭飛雄的辯護律師張磊在朋友圈表示,「他們要給郭飛雄直接增加一個『尋釁滋事』罪名。我出離憤怒了!太黑暗了!裝模做樣聽取律師意見,卻又不讓律師發表意見,我們4人稍說幾句辯護意見就被法官鄭昕強行中止發言。」

郭飛雄案宣判當晚,律師劉金濱表示:「當你看到一個個的冤假案政治迫害案排著隊發生的時候,你會對司法機關的合法性產生強烈懷疑。你會發現,是一幫騙子和強盜在掌控司法,在假司法之名以攫取個人利益。」

郭飛雄判決庭上最後答覆

庭上郭飛雄沒有機會做最後的陳述,庭審後的下午,代理律師公布郭飛雄的最後答覆。

郭飛雄說:「這個判決是反正義、反法律的,是中國反民主的黑暗勢力對我和孫德勝所作的卑劣的政治迫害。我們是完全無罪的。」

他痛斥公檢法:「你們對我們所製造的這一政治冤案,顛倒用於構陷無辜的公民,用於碾壓人權,用於踐踏中華民族的核心利益——憲政民主事業。」

他還認為,這個政治迫害不可能達到壓制中國浩浩蕩蕩的民主浪潮,相反,它將幫助世人更加認清中共當局反民主的本質,將有更多的公民由於憤怒或覺醒而勇敢的站出來。

郭飛雄,原名楊茂東,湖北省谷城縣人,1966年生,中國著名獨立作家,南方民主運動的主要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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