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城馬仔受審 求輕罰要「做好人」

 

(大紀元2015年10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韜棠綜合報道】據陸媒報道,10月28日,原中共四川省雙流縣委書記高志堅被控受賄案一審開庭。高志堅被控受賄五千餘萬,當庭請求輕判,稱要「做好人」。據此前報道,高志堅係10月12日被輕判13年的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馬仔。

雙流縣委書記受賄五千餘萬 當庭請求輕罰

10月28日,大陸媒體澎湃新聞引述四川在線消息稱,當天9時,自貢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原中共四川省雙流縣委書記高志堅被控受賄一案。法庭將擇期宣判。

報道稱,因涉嫌犯受賄罪,高志堅於2014年9月17日被刑事拘留;於2014年9月26日被逮捕。2015年7月1日,高志堅被提起公訴。

自貢市檢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14年,高志堅利用擔任邛崍市市長、市委書記和雙流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劉春明、張成松、孫良貴等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600萬元、美金390.8萬元、港幣355萬元、歐元2萬元和價值人民幣212萬元的黃金8公斤、價值港幣86.658萬元的黃金2公斤、價值人民幣102萬元的鑽石一枚,共計折合人民幣5449萬餘元。

公訴機關認為,高志堅具有自首情節和「立功情節」,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高志堅當庭陳述時,稱其沒做成好人、好官,請求當局考慮他自動投案和「立功情節」減輕處罰,給他一個「早日做好人、做成好人」、重返社會的機會。

高志堅的後台李春城因「招供」被輕判13年

據陸媒《第一財經日報》此前報道,高志堅是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的馬仔,是推行李春城統籌城鄉政策的主要官員之一。

李春城是中共「十八」後落馬的首個省部級高官,是前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在四川的頭號馬仔。

2012年12月13日,李春城落馬。2014年4月29日,李春城被「雙開」。2015年10月12日,李春城受賄、濫用職權案公開宣判,李春城因有重大「招供」表現等被輕判13年。

李春城曾幫助周永康之子周濱在石油、地產以及信託領域斂財。同時,他和周永康緊緊追隨江澤民,殘酷迫害善良百姓,使四川成為法輪功學員遭遇綁架、酷刑甚至虐殺的重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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