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特首超然論」是中共邪性的毒果

  

文/香港大紀元編輯部

9月16日,特首梁振英再次回應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有關香港政治體制和行政長官地位的說法,聲稱「行政長官的地位確實是超然的」。

9月12日,中共駐香港聯絡辦公室主任張曉明公開表示:「(香港)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處於特別行政區權力運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別行政區三權之上」。

香港政界和法律界對此迅速作出回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主動發表言論,強調《基本法》規定司法獨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也說,《基本法》清楚列明行政受立法、司法機關監察,「三權分立」不時體現在判詞中。

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其法律地位是由《中英聯合聲明》以及《基本法》所確立。除國防和外交,香港在行政、立法和司法上擁有高度自治的權力,這是一個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

中共駐港官員與梁振英突然拋出「特首超然論」,顯然與《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宗旨相悖。

香港作為世界金融和貿易中心之一,牽繫許多國家的利益,能否保證香港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不是中國一個國家的事情,也不僅僅是香港自身的事情。而能夠確保香港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的,正是香港具有司法獨立的政治體制。

司法獨立原則在確立後,經歷數百年的歷史變遷。最早體現這種原則的可能是英格蘭的《大憲章》(The Great Charter)。今年恰逢《大憲章》簽署八百周年,英國專門為此成立紀念活動委員會,世界各大媒體相繼刊發紀念《大憲章》的評論文章,梁振英等在這樣的歷史時刻提出「特首超然論」,顯然與世界各國紀念《大憲章》的氣氛格格不入。

《大憲章》體現的精神是對權利與自由的捍衛、對統治者與權力的約束,是對基於法治的政治秩序而非基於統治者個人意志政治秩序的倡導,這些早已成為人類現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原則。

《大憲章》之後,「國王在法律之下」觀念日益深入人心,並成為英國政治生活中牢不可破的基本底線。生活於亨利三世時代(1216-1272在位)的大法官布雷克頓曾經說,「國王不在任何人之下,但在上帝和法律之下。」

香港從英國繼承的正是這樣一種法律文化。在這種法律文化的對照下,「特首超然論」顯然是一個怪胎,是與香港的歷史和現實完全脫節,是生活在正常文化和文明中的民眾無法理解的怪論,是從中共話語體系派生出來、從中共邪性根子裏生長出來的一顆毒果。

中共作為人類歷史的異數,不敬畏神明、天地和人間道德與法律,它信奉一套暴力革命邪說,其核心是追求一種沒有約束、沒有底線的權力,也就是其所謂「打破牢籠和枷鎖」的「解放」。

中共以暴力顛覆合法的中華民國政府之後,建立的就是這樣一個「超然」於人類的道德、法律和行為底線的政權,中共則自命為這個建立在暴力之上政權的核心。「特首超然論」恰恰來自中共的這種自命「超然」於一切的邪性。

在人類正常觀念中,法律來源於理性,而人類的理性則來源於上帝。從根源上說,人類的法律不是隨意創製,任何人包括統治者,必須受法律約束。到了現代社會,法律神性的一面雖然不再像過去那樣明顯,但其頒佈也必須經過充份的論辯和質詢,必須符合社會道德和心理需求,並嚴格按照一套法定程序來完成。

而在中共的邪性中,只要掌握了權力,就可以衝破道德、法律以至人性、人心束縛,只要有權力,就可以隨意制定法律,也可以隨時按照形勢變化和自己的方便撕毀法律,這是由中共反人類、反宇宙的邪惡本性所決定。

目前,中共的邪性已經從頂端快速滑落,中共統治亦顯現出各種垮台前的徵兆,其政治和經濟陷入全面危機;江澤民、曾慶紅等人的處境越來越危險,不久可能會成為被抓的「終極大老虎」。梁振英等拋出「特首超然論」顯然是中共窮途末路之際依然拚死抓住香港這顆棋子,意圖繼續以「不惜毀掉香港」作威脅,對中國的未來以至世界的未來實施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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