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上8時過後,多輛警車陸續抵達九龍城裁判法院,押送包括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以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人,另有其餘被告包括機場地勤、售貨員及學生等,他們被落案控以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
多人皆被指星期三(26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與登打士街之間,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他們申請保釋被要求不准進入旺角花園街、上海街,旺角道及登打士街一帶的指定範圍,作為附加條件。
黃之鋒的代表律師韋智達表示今次是政治檢控,指黃之鋒並沒有阻礙任何執達吏、或警員搬走障礙物,認為黃之鋒作為學民思潮成員是其被檢控的真正原因。他要求於保釋期間容許黃之鋒進入旺角範圍。
韋智達又反對控方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4日,認為是有意阻礙黃之鋒再次到上述地點。但裁判官並未接納其理據,最後獲準以500元保釋,期間不准進入相關範圍,但容許他於乘車或轉車時經過該處。
被捕過程遭警襲擊
黃之鋒約下午3時獲釋,他講述被捕經過,指警方介入執行禁制令後,突然拉起封鎖線。一名指揮指著他說「拘捕他」,「約十個警察,包括深藍色衣、戴頭盔的警察衝到我前面,把我按在地上。然後他們就把我按在地上,限制我的活動範圍,令我受傷,包括令我頸上和面部有傷痕,更連續六、七次傷害我的身體,包括我的私人部位。下體陰囊的位置。」他直言對警方做法感到失望,要求對方交代,又表示,在扣押期間沒有遭受特別的肢體暴力,但就受到粗言穢語辱罵。
他重申,當日學民及學聯由始至終都沒與執達主任、「紅帽子」等人發生肢體衝突,只是多次要求對方澄清禁制令內容,對警方以「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拘捕他,感到失望及不解,「我當日拿著咪講明警察可以因公安條例清場,但那些戴著紅帽的人完全沒有顯示他們有拿到執達主任的授權。顯示學界從頭到尾都是尊重法治。」
政治問題應政治解決
他強調要求撤回人大決定仍是學生的目標,他又認為清場無法解決政治問題,「應該政治問題交由政治解決,即使旺角的路是清了,但民主的路我們依然會走下去。同時地,現在社會的民怨一天未平息,清完路,政府都要重新正視這個問題。」黃之鋒希望梁振英要面對民眾,「紓解民怨的責任在政府那裏。武力及法庭是不能夠紓解民怨,要紓解民怨的話,希望政府不要當縮頭烏龜,借執達吏過橋,再用法庭當擋箭牌。」
對於保釋條件包括再上庭前不可到旺角指定範圍,黃之鋒認為相關範圍太大。
其後,黃之鋒接受完傳媒訪問離開法院,走了十多米後被人從後面往後腦擲雞蛋。頭髮及衣領沾有蛋漿,而代表律師韋志達的衫袖亦濺到蛋漿。黃之鋒認為是有預謀,「我相信這個都是有組織、計劃及部署的行動。」他呼籲抗爭人士要注意安全,但強調不會因暴力襲擊而退縮,強調事件不會動搖其信心,「更重要的是,我們爭取普選,重啟政改的決心依然是沒有改變過。我依然會繼續參與雨傘運動,依然會繼續會在佔領區通宵留守,這件事是絕對不會影響到我的決心。」
事發後地上留下蛋黃及雞蛋殼,警員隨後到場調查,並在法院隔鄰的九龍醫院拘捕兩名男子,有關人士涉嫌用雞蛋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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