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林怡、潘在殊報道】特首梁振英昨早9時出現在無綫電視接受專訪,首次公開談論收取澳洲公司UGL 400萬英鎊(約5千萬港元)而不申報一事。他聲稱有關合同是出任特首前,公司戴德梁行賣盤的離職安排,亦說明無利益衝突下,他會提供顧問服務。
被問到為何上任後不解除合約時,他回答稱:「這份合約內沒有服務。UGL這間公司是從來沒有向我提出過要求提供任何服務,我亦沒有提供任何服務。」梁振英又稱,戴德梁行知悉有這份協議。對於賣盤執行人安永英國早前表示不清楚詳情,他認為這是安永和UGL之間的事。又稱收此款項,法律和道德上都無問題。
對於為何收5千萬元卻不用交稅,他表示,因為那是補償金(不能與UGL競爭或挖角)而不是薪俸、是要求他不做一些事情而非要他做事,根據香港稅務條例,有關款項不用交稅,當年他有找稅務顧問提交建議。至於有關合約為何在此時被爆出,他表示不會猜測。
梁大話連篇不盡不實
曾在廉政公署任職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認為,梁振英接受無綫訪問的回應不是「講清講楚」,而是「大話連篇不盡不實」。
對梁指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合約收益是「完全按制度」是「誤導公眾」,林卓廷說翻查《行政會議成員的利益申報制度》,行會成員需要申報「受薪工作、職位、行業、專業等」,而梁在訪問中承認有關合約屬「顧問服務」。
他又質疑梁上任後為何不取消合約,質疑梁明顯貪圖該400萬英鎊「不勞而獲」的利益,以為可「瞞天過海、袋袋平安
林卓廷又說,UGL的聲明指,給予梁的款項會從收購價中扣除,而戴德梁行前主席和主要債權人皇家蘇格蘭銀行均對協議內容不知情,因此梁的行為明顯損害股東和債權人利益,行為可恥。
泛民三路追擊梁振英
泛民議員昨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將在議會內跟進梁振英一系列醜聞,包括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要求立法會成立兩個特別委員會,調查梁振英秘密收受費用;梁上任特首後,仍持有一間與亞視股東查懋聲有生意來往的海外註冊公司股權的事宜;以及否決向香港電視發牌的決定。
泛民質疑,梁振英未有申報收取款項和生意來往,涉嫌違反《基本法》47條規定;上任後仍「服務」海外公司,有雙重效忠之嫌。
泛民表示,假如澳洲國會調查今次事件,屆時會披露更多資料,可以作為彈劾梁振英的基礎。
另外,民主黨單仲偕及公民黨郭家麒也提交呈請書,要求調查9月28日對和平示威者武力清場一事。主要是調查誰決定施放催淚彈武力清場,及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及人大委員長張德江等人是否知情,有否參與策劃。
傳媒工會批削知情權
對於梁振英只接受一間電視台訪問,談及佔中和回應被指參選時收取UGL 400萬英鎊一事,香港記者協會、《壹傳媒》工會、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及《明報》職工協會發表聲明,對梁選擇性接受訪問表示極度遺憾。
聲明指,自9.28事件,特首從未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公眾交代連串爭議事件,包括施放催淚彈、暫停與學聯對話的原因;連日來僅透過錄影片段發表意見,以及在兩次簡報會中簡短回應記者提問。對於收受利益一事也未有接受傳媒之公開質詢,向公眾解釋疑團。
聲明指,梁振英在關乎公眾利益的事情上,逃避傳媒質詢,違反競選承諾,並削弱公眾知情權。四個工會要求他召開新聞發佈會,回答香港以至國際傳媒有關近日涉及全港市民福祉的連串爭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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