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羅善
唐太宗文治武功,四海昇平,堪為貞觀盛世。他27歲登基,年號貞觀。
初年,思考治國與安天下的關係時,認為為君者損害百姓來滿足自己的慾望,猶如割自己的肉來填飽自己的肚子一樣,終至滅亡。國君與百姓本為一體,體現修身與治國的關係。
太宗皇帝採納魏徵建議,施行仁德之政毫不懈怠。幾年時間,天下太平,百姓安居樂業。同時,太宗在執法上,也不姑息皇親國戚、王公大臣。
不冤小百姓
三月己酉的那一天,唐太宗審查記錄囚徒罪狀的案卷,發現有個普通平民名叫劉恭的犯人,他頸上的紋路呈「勝」字形狀,他自己也說過:「我當勝過天下一切人。」因此,他被上官認為是犯了罪,而被關進監獄。
太宗看完這個案卷之後,心想:「如果是上天有意識地讓他興盛起來當皇帝,也不是我的力量,能夠把他消滅得掉的。如果不是天命的話,他就是頸上長了『勝』字形紋,又有甚麼關係呢!只是因他頸上長著一個勝字形紋,講了一句話,就把他殺掉,這豈不是冤殺了一個普通百姓嗎?」
唐太宗立即下命令,把他放了。
不包庇功臣
唐太宗貞觀九年,鹽澤道行軍總管兼岷州都督高甑生,犯了違抗大總管李靖指揮的罪,又反過來誣告李靖謀反,以後查清了,判處高甑生為流放邊疆。
在即將執行刑罰將其流放邊疆時,有人向唐太宗反映說:「高甑生是過去您秦王府的功臣,現在犯了罪,請您寬大赦免了他,不要將其流放邊疆吧!」
太宗說:「他雖然是我藩王府的有功之臣,的確不能忘記;但是治理國家,要嚴格遵守法律,而法律的規定,必須全國統一遵行,不應有任何特殊例外。現在如果我把高甑生赦免了,這就開了犯罪不判刑的僥倖之門。何況我們自太原起義建國以來,最先追隨我和在征戰中建立功勞的人很多。假如高甑生這次得免,那麼,今後誰不心存這種非份的希望和企圖呢?凡是有功之臣,都可以犯法了。我對高甑生之所以堅持不予赦免,原因正在於此啊!」(出自《貞觀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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