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12月歐洲議會通過緊急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摘器官後,歐洲理事會近日再頒佈一項反對人體器官販運的新國際公約,令「這個星球上從來沒有過的罪惡」——活摘器官,再一次被國際聚焦。《大紀元》獲悉,中共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落馬與上述議案有直接關聯:該議案全球範圍曝光中共滔天罪行,令中共高層震驚,為留後路迅速將涉案的李東生提早拋出,同時成為了抓捕周永康、曾慶紅、江澤民等迫害法輪功最高層元兇的前奏。
【大紀元記者Matthew Robertson、林怡、鍾元、唐文、馬麗報道】近日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新頒佈一項反對人體器官販運的國際公約,認定販運器官屬於刑事犯罪,並要求對犯罪人進行懲罰。
歐洲理事會在新聞稿中透露,由於面對全球範圍,該公約將很快會開放給歐洲理事會成員國和非成員國簽署。西班牙將在2014年底或2015年初主辦正式簽署儀式。
部份移植形式列犯罪
這個名為「歐洲理事會反對販運人體器官」的公約,於7月9日在歐洲理事會部長委員會上通過。歐洲理事會由47個成員國組成,不會制定有約束力的法律,但是能給各國提供政策指引。
公約要求各國政府將某些器官移植形式列為犯罪,比如捐贈者沒有同意、或捐贈者或第三方因此獲得經濟收益的移植行為。
文件表明,公約的目的是部份程度上「在國家和國際層面,促進打擊人體器官販運的合作」。
該公約的解釋性文件說:「現在世界範圍內存在以移植為目的的人體器官非法貿易,這是一個確鑿的事實。」這個市場的存在「對個人和公眾健康構成明顯危險,違反人權和基本自由,並有辱人類尊嚴、有損個人自由」。
須自由意志下同意捐贈
該文件的一個關鍵概念是,捐贈者必須在自由意志下同意,才能保證移植符合醫學倫理道德。歐洲理事會發言人Estelle
Steiner回覆英文大紀元記者時解釋:「自由的、完全知情的同意,是指可以隨時自由撤回的一種『同意』。」她說:「死囚犯在我們看來,是無法表達捐贈器官的自由意志的,由於他們所處的特殊個人情況,會遭受不當的風險和壓力。」
「劃時代反活摘公約」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形容這個公約是一個「劃時代的國際人權公約」,實現了去年歐洲議會反對中共活摘器官決議的精神。她說:「歐洲理事會等於是保護了歐洲人民,免做反人類罪活摘器官的幫兇,築起一道人道的法律防火牆。」
朱婉琪介紹,公約的規定與反對中共活摘器官息息相關。「這個公約最主要是要求各個簽署公約的成員國制定法律,以刑事懲罰公約第四條到第九條的犯罪行為。」這些行為包括:
一、未經他人同意而非法摘取他人活體或屍體器官的行為;
二、使用非法摘取來的器官做移植或另作它用;
三、故意在自己當地國的器官移植機制之外、或違反了當地國器官移植法律核心原則所進行的移植;
四、器官買賣;
五、保存、儲藏、運送、移轉、進出口或收受非法摘取的器官;
六、煽惑或幫助公約所規定的犯罪行為。
推動制定聯合國公約
朱婉琪認為,今次公約制定的目的是希望歐洲各國將所有涉及非法器官摘取、使用非法摘取的器官和器官買賣、器官移植旅遊等重要犯罪都涵蓋在本國的移植法律和刑法下。她強調,這項具體針對非法摘取器官進行防止及懲治的區域性立法,不僅應在歐洲國家適用,其它國家也應以其為範本作為立法參考。
她並敦促聯合國以這個公約為基礎,進一步制定「聯合國防止及懲治人體器官販運公約」,將可更大面積的防止人們成為「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的幫兇與受害人。她透露律師與醫師團體將邀請加拿大兩位曾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的獨立調查員──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一起推動聯合國通過有關公約。◇
☆制止活摘器官全球大事記
2014年
【7月23日】
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CECC)發表聲明,敦促中國政府停止對法輪功的人權迫害,強調活摘器官必遭報應。
【7月19日】
「國會議員反對中共活摘器官國際聯盟」(PAFOH)成立,共有亞洲區36位及歐、美、澳19位國會議員加入。
【3月12日】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二十五屆大會上,加拿大政府首次正式公開提出關注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踐踏人權的罪行。
【2月28日】
加拿大自由黨國會議員、前司法部部長歐文考特勒(Irwin Cotler),呼籲將中共政權從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成員國中除名,譴責中共活摘人體器官罪行。
【2月27日】
美國國務院連續第三年在年度人權報告提及中共強摘在押犯器官。
2013年
【12月12日】
歐洲議會通過緊急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體摘取良心犯以及宗教信仰和少數族裔團體器官的行為」,這項決議由歐洲議會4個政黨的56位議員聯合提議。
【12月10日】
「醫生反對強摘器官」國際組織(DAFOH)向聯合國遞交來自全球50多個國家的150萬徵簽,要求制止活摘器官。
【9月19、26日】
法輪功學員兩次應邀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大會上就中共活摘器官罪行作專題發言,包括控訴江澤民反人類罪惡。
【6月27日】
美國國會兩黨議員聯合提出281號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強摘器官」行為。
☆披露李東生落馬被提前公佈內幕
中共前「610辦公室」主任兼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7月14日被「立案偵查」。李東生於去年12月20日落馬,5天後迅即被免職。此前8天,即2013年12月12日,歐洲議會通過緊急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體摘取器官。知情人向《大紀元》透露,李東生落馬的直接原因即是去年12月初的歐洲議會通過的反活摘器官議案,在全球範圍曝光中共活摘器官罪惡,引起中共高層震驚。
2013年12月12日,歐洲議會在法國斯特拉斯堡投票通過一項緊急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體摘取良心犯,以及宗教信仰和少數族裔團體器官的行為」。該議案指出,由中共政權支持的系統性的強摘器官是不可接受的,要求歐盟「對中國境內的器官移植,以及與這種不道德行為相關的迫害做出全面、透明的調查」,並對那些參與違反器官移植倫理行為的人提出起訴。決議還呼籲中共「立即釋放」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所有良心犯。
歐議會決議震驚中南海
歐盟由28個國家公民組成,歐洲議會的決議代表著全球5億人口的民意。
來自中南海高層圈內人士向《大紀元》透露,法輪功全球「講真相」絕對有效果,而且是大效果。此人士還透露,李東生其實跟中共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一樣,也是提前落馬的,原本應在2014年落馬,後來提前了。
該知情者還說,李東生落馬的直接誘因是歐洲議會2013年12月通過的反活摘器官議案。該議案基本可以歸結為由法輪功在全球範圍「講真相」活動所導致,因此要拿出相應對策。
2013年12月20日,中共中紀委通告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通告中罕見將李東生的隱秘頭銜──「中央防範和處理x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即「610辦公室」主任),置於其公安部副部長職務前,顯然別有深意。
拋迫害法輪功隱秘頭銜
「610辦公室」是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在1999年6月10日成立的法外機構,該機構通過政法委控制公安、法院、檢察院、國安、武警,還可以隨時調動外交、教育、司法、軍隊、衛生等資源,權力極大,江澤民為其幕後操控人。
「天安門自焚偽案」媒體策劃人李東生,因為在掌控央視期間誣衊法輪功「賣力」,2002年被提拔為中共中宣部副部長,2009年10月調任公安部副部長(正部級),排名僅次於部長和常務副部長。李東生之前,610辦公室主任一職也是由公安部前正部級副部長劉京擔任。
分析人士稱,李東生的因活摘器官罪行被拋出,顯示現任當權者並不願為此駭人聽聞的江派罪惡背黑鍋,正在尋找時機分步驟拋出深陷此案的前任高官。
抓捕江派最高層前奏
2012年2月王立軍事件以來,中共政壇大批高官落馬,大多是中共江澤民集團過去15年來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最核心成員,如王立軍、薄熙來、薄谷開來、李東生、蘇榮、徐才厚等人,都因積極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被迅速升遷,但最終淪為階下囚。「善惡有報,如影相隨」再一次清晰地得到了現世的驗證。李東生的落馬,實際已經是抓捕江澤民集團政治局常委級高層——周永康、曾慶紅、羅幹、江澤民的前奏。
據悉,在大陸官場上,現在無論是江澤民集團官員,還是其它派系官員,已不再敢和江澤民等多接觸,怕在當局對官員的大清洗中受到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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