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絕對會抗爭到底
此前的7月10日,鑫鑫母親的實名認證微博發消息稱,「我們是在等待中度過的,希望一次次破滅。我絕對會抗爭到底,如果得不到一個公平的結果,我寧願和孩子一起死!」
7月14日9點,鑫鑫連發兩條微博稱,「為甚麼這麼多人來對付我?如果我的死可以換來以往的平靜,我可以悄悄的離開。可是我害了媽媽,我看不得媽媽這樣下去了。我以前犯了錯誤媽媽能包容,可是他們犯的罪呢,我真的支撐不下去了。」
家屬:警察篡改筆錄
7月11日,據另一受害人平平(化名)的家屬反映,從2013年12月23日至今已半年有餘,對於家屬反映的孩子被強姦一事,警方一直沒有立案,也沒有給出明確的答覆。
平平家屬說,2014年1月8日,平平三位家屬第一次去東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錄口供。一位家屬表示,警方並沒有如實記錄平平所述,而是有所篡改。「有一個地方孩子原話是『扒我衣服』,我卻看到筆錄是孩子把外套脫了,還幫黃某峰脫衣服。」
有網民對此事表示憤怒:「為甚麼如我等這樣的人喊救命,就沒人聽得見、看得見呢,原因就是我等身份太卑微,聲音還不如名人放屁。喊得聲嘶力竭也無濟於事。那個山東泰安的受害女孩,哭泣的鑫鑫,發佈那麼絕望的微博,究竟是受害者要求太高,還是一些自稱人民公僕的人故意置受害者生死於不顧呢!」
警察:不構成強姦罪
事件回放:7月7日,《新京報》接到舉報稱,山東東平縣斑鳩店鎮多名女生稱遭地痞性侵,涉事女生從11歲到15歲都有。地痞誘騙初中女生在當地已是公開的秘密。而當地警方稱,不構成強姦罪。
有受害人家人提供的錄音顯示,上月一警察對他們稱:「人家通過市裏給縣裏打了招呼,縣裏給局裏打了招呼,我們也沒辦法。」對於這說法,《新京報》記者向東平縣公安局負責人求證,未獲回應。
而警方調查報告則顯示,黃鵬與另外三名同黨,沒有強迫他人性行為,不構成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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