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前政務司司長唐宮大宅僭建案,建築師及承建商等3名被告的案件繼續聆訊。結構工程師鄧偉就作供時表示,建築師何仲怡曾要求取得入伙紙後再改動結構,他提出反對認為是違法,當時唐太郭妤淺亦在場,之後就收到郭妤淺電話,提出更換結構工程師。

3名被告分別是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承建商顯利工程的代表,昨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傳召結構工程師鄧偉就作供,他於2002年獲郭妤淺邀請,為大宅擔任工程顧問。他指,本依據03年6月由屋宇署批准的圖則,進行地基等工程及設計,但同年7月時收到何仲怡的傳真,要求在取得入伙紙後,興建一個地庫,而該地庫並不在批准圖則上。他在會議上向何仲怡提出反對,認為這樣做嚴重違反建築物條例,興建地庫會超出地積比,屋宇署亦不會批,但何仲怡當時指會繼續興建。

當時郭妤淺亦在場,表示會考慮,9月9日收到郭妤淺電話,表示要更換工程結構顧問,並要求他去信屋宇署撤回在8月所交的圖則。鄧在收回圖則後,在9月16日去信屋宇署辭任大宅顧問一職,並在信中表明沒有負責任何工地工程。鄧偉就又指早在02年12月,第一次認識何仲怡時,對方已經提出可能會在拿到入伙紙後,有其它的裝修工程,但當時並未提及是甚麼工程。

鄧接受辯方盤問,表示曾親自處理如連接廣州的西九鐵路總站及建築署的工程設計及計算,但他表示對於約道7號的是交由同事負責,他則是統籌及對外開會。

辯方再問鄧在接工程時,是否不曾認識唐太,但鄧指與唐太家族位於荃灣的金泰線廠,03年前進行過數次工程,而唐太當時亦有上班,擔任運作的角色,且認識唐太的兄弟,並為唐太兄弟的家進行過工程,故已聽聞過唐太。而在02年年中,亦已與唐太見過面,當時唐太要他介紹一個認可人士。

屋宇署的屋宇測量師馬豪偉作供時說,當日被派到唐英年大宅巡查時,曾經鑿開泳池底天窗的石屎檢視內牆,發現許可圖則中不存在的鋼筋。而在2003年原有設計圖上,連接地庫與地下低層的秘密通道,在呈交屋宇署的最後圖則,卻變成停車場的轉車台。

控方將傳召11名證人及3名專家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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