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准社民連成員就搶咪事件上訴
香港終審法院昨批准兩名社民連成員就搶咪事件被控擾亂公眾秩序提出的上訴。終審法院認為批准上訴並不等於法院認同非和平示威,案件涉及重要法律爭議,控辯雙方都就兩條控罪中的法律觀點有所不同,批准上訴可讓控辯雙方就相關條例陳述看法。
社民連兩名成員周諾恆和黃軒瑋去年4月,趁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出席港鐵活動發言時上台搶咪和撒溪錢。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名成立,判監兩星期。他們上訴後,被改判較輕的公眾集會擾亂秩序,被判罰款。他們再提出上訴,律政司亦申請上訴,希望維持原判。
終院駁回陳振聰對稅務局上訴申請
香港商人陳振聰不滿稅務局向他追稅3億多元,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被駁回。終審法院昨日頒佈書面表示,陳振聰如果更改通訊地址,有責任通知稅務局,稅局寄出評稅通知書後,無責任去推測陳振聰是否收到,認為稅務局沒有犯錯,法院不應介入事件。證據亦顯示案件涉及的二十多封評稅通知書都有簽收。陳振聰在龔如心遺產案敗訴後,被稅局追收3億4千萬元利得稅及物業稅,評稅通知書寄往陳振聰沿用多年做通訊地址的律師樓,陳振聰聲稱收不到。
灣仔三巴相撞51人傷
港島灣仔莊士敦道與菲林明道交界的大有商場附近,昨晚7時許,發生3輛巴士頭尾相撞意外,51人受傷,包括22男29女。當局出動7輛消防車及20輛救護車到場,將傷者送往瑪麗、律敦治及東區醫院診治,兩名被困的傷者傷勢不算嚴重,其餘傷者都是輕傷。警方表示,事發時兩輛101號線九巴埋站,尾隨一輛115號線新巴駛至發生碰撞,當時車速不快,不排除天氣因素、人為或機件故障引發事故,失事巴士會交驗車官檢驗。
種票案兩人判囚三個月
兩人在去年區議會選舉中「種票」案,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獄3個月。一名小販及一名客戶服務員,早前各被裁定選舉中投票時作出舞弊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裁判官判刑時稱,選舉舞弊行為是極之嚴重的罪行,判處被告監禁乃適當的刑罰。他說,考慮到被告各項求情因素,認為有關案件並沒有涉及任何特殊情況,故沒有扣減被告的刑期。裁判官批准兩名被告提出的申請,准許他們各以現金2千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他們同時受命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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