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香港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賣樓再掀風波,他出售的其中一個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寫有「必買必賣」條款。有律師稱這樣寫很罕見,反映買賣雙方都想促成交易。林奮強申請休假獲接納,有行會成員希望林奮強進一步解釋事件,釋除公眾疑慮。
林奮強出售的其中一個單位、寶華軒14樓B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上載至土地註冊處。臨約在9月20日簽署,賣方是林奮強的妻子蘇載玓代表公司簽名;買方周唯熹是香港人,他委託一間公司代他簽約。單位以995萬元出售,合約寫明買方繳付8萬元佣金,而賣方就繳付99,500元佣金,10月25日完成交易就要付清佣金。
「必買必賣」條款很罕見
臨約中更有附加條款寫明「必買必賣」,即雙方不可以用任何理由取消買賣。律師稱,臨約通常都預料有可能「撻訂」,這樣列明十分罕見。中原早前發聲明稱,林奮強未繳付佣金,即指他已違反臨約的條款。中原稱要再了解。
至於林奮強已出售寶華軒14樓C的單位。而買賣細節及合約,就仍然未上載至土地註冊處。買家資料、單位價格及佣金等詳情暫時都不清楚。
林奮強上星期五向特首梁振英申請休假獲批准,直至另行通知為止。期間林奮強不會出席行會的會議及簡報會,政府亦會暫停向他發送有關文件。休假安排引起外界質疑。梁振英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晨出席活動時,均無回應安排是否特殊。梁振英被問到林奮強的事件,有否影響行會形象時,他沒有回應提問便離開;林鄭月娥出席另一個場合時亦被問及林奮強應否繼續留任行會成員,她亦無回應。
有前行會成員周梁淑怡表示,行會成員只會因外遊或健康理由請假,對政府今次安排難以理解,亦無助釋除公眾疑慮。
有行政會議成員稱,目前看不到林奮強甚麼時候可以復職,除非他出來可以給社會有一個滿意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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