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道】香港新界元朗大棠荔枝山莊違規營辦食肆,去年政府去信要求清拆,但5名業主無視清拆令,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罰款3萬至8萬元。
違規需要清拆的海鮮酒家位於通往大棠荔枝山莊的路口,沒有營業,門口張貼告示,稱食肆要裝修暫停營業。但酒家上星期仍有開業。
該酒家由十八鄉鄉委會主席梁福元3位親哥哥、他的侄兒,以及梁福元擔任董事的大棠荔枝園有限公司共同擁有。
根據規定,荔枝山莊只可作鄉郊觀賞用途。城市規劃委員會在前年巡查發現這間違規經營的酒家,並在去年3月發通知書,要求食肆在同年5月1日前清拆。但5名業主由去年5月限期至今,超過1年仍繼續做生意,亦不清拆。
裁判官在庭上表示,考慮到5名被告認罪,其中4人各被罰款3萬至5萬元。大棠荔枝園則被判罰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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