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金國煥、文龍首爾報道】南韓最高法院日前對中國籍法輪功學員沈某的難民訴訟案給予勝訴判決,這也是中國籍法輪功難民申請者首次在一審(首爾行政法院)、二審(首爾高等法院),直至最高法院連續三次勝訴。
從最初周永康控制的610國安特務系統插手干預南韓法輪功難民事件,到南韓最高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做出的最終勝訴判決,表明從王立軍事件後,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周永康正在快速失勢,南韓政府正在從中共江氏集團的脅迫中解脫出來,並最終守住道義和良知的底線,托起法律天平。
勝訴列南韓法院重要案例
去年8月18日,南韓首爾行政法院做出原告勝訴判決,並稱:「根據原告在南韓進行的法輪功的相關活動,即使原告回到中國,不放棄法輪功信念的可能性高,結果會有被中國政府迫害的充分的可能性,因此可以認證為難民身分」。
首爾行政法院在判決書上還明確表示:「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的身心修煉法,根據1999年中國政府調查的資料,當時法輪功修煉者就達1億人。」
判決書中還引用包括國際特赦2011年度報告(中國篇)、美國國務院2010年關於人權狀況報告(中國篇)、英國內務部2009年6月10日公佈的關於難民認定處理的國際人權報告為依據。
判決書明確並指出:「在中國境內持續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進行鎮壓,當局(對法輪功)的態度絲毫也沒有改變。」
首爾高等法院將這宗案例列為重要事件, 並在最高法院(大法院)網站主頁上,以全國法院主要判決案例來登載了這宗法輪功難民勝訴案。
韓法務部敗訴 禍起周永康
有證據顯示,滯留南韓的法輪功學員在難民申請及行政訴訟時,中共當局多次插手干預。而南韓政府將這批難民申請者當做對付中共的外交籌碼。特別是南韓法務部長官面見周永康後,對最初申請難民的20多位法輪功學員下達「限期離境」的命令。
早在2008年1月,首爾行政法院對2名法輪功學員首次做出難民勝訴判決。這一結果在南韓輿論界引起轟動,南韓主流媒體紛紛作出報道,認為南韓的法院判決結果「超乎意料」。
據悉,中共政治局常委、主管宣傳的李長春2008年訪韓期間,明確示意南韓政府「要把法輪功學員趕出南韓」。此後不久,南韓法務部迅速對正在申請難民的法輪功學員做出否決處理。從2009年開始至2011年的兩年時間內,南韓法務部六次遣返10名中國籍法輪功難民申請者。
如今,南韓法院最終對法輪功學員的難民訴訟做出了勝訴判決,這也證明自從王立軍事件之後,江澤民等鎮壓法輪功的元凶正在快速失勢,南韓政府正在從中共江氏集團的脅迫中解脫出來,並最終守住了道義和良知的底線,托起了法律的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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