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關式明香港報道】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林煥光應邀出任行政會議召集人後,被批評有角色衝突。他昨日表示會多聽各方意見,日內決定是否辭去行會職務。他又說,當初答應加入行會是希望防止惡法出台,但現在覺得這個想法有點天真。
平機會主席兼行會召集人林煥光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答應加入行會,事前沒有與前特首董建華及特首梁振英「講數」,以平機會續約作交換條件,「第一我從不求官,第二如果有任命時,我決定做或不做,從不講數。」
他又表示,當初應邀加入行會,是想做最後把關,阻止惡法出台,「至少防止真正惡策惡法出台的話,應有一把聲可以有點作用,當然最終一把聲究竟可以影響多少,要視乎行政會議互動過程。」他承認現在覺得這個想法是有些天真,強調如公眾認為他有角色衝突,他寧願選擇平機會。他未來幾日會多聽意見,特別是平機會工作夥伴的意見後,日內會決定是否辭去行會職務。
另外,他又回應對六四事件的看法,「歷史最終的裁決,都是在人民,而不是在於統治者的所謂平反與否,所以其實反而覺得『平反』六四是很無聊,應該如果大家對這個事件,大多數人的看法是有了公論的時候,這個共論就不會錯到哪裏。」
委員:涉及爭論或須避席
對於林煥光應否辭任行會,平機會的委員目前有兩種說法。16名委員中,超過一半認為林煥光無需辭任。前平機會主席、現任行會非官守成員胡紅玉稱:「它(平機會)是政府的一個顧問,在這個層面它的角色不應有任何混淆或有衝突的情況,如果出現爭論,現時的機制亦能處理,包括利益申報,嚴重的話還需作避席。」
不過,委員兼立法會議員馮檢基和謝永齡就認為角色有衝突。馮檢基指,政府若有政策或官員違反平等機會相關法例,平機會可提出法律控訴,若果平機會主席要避席討論,就失去了作為主席的基本功能。
謝永齡亦強調,平機會2007年在聯合國發表的一篇文章表明,不應委任公職人員做委員,因為一旦角色混淆,會令整個架構被人質疑。
團體斥梁振英陷林於不義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則指出,林煥光出任兩個職位會出現明顯矛盾,「身兼香港政府要員和掌管法定維護人權機構的第一人,為香港立下極壞先例。無論林煥光出於何種良好動機,也應為立下這個壞先例的錯誤而引咎辭職。」他建議林煥光辭去平機會職位,專心把平機會的角色帶入行會。
他並批評特首梁振英邀請在任平機會主席出任涉及名利或權力的要職,尤其在林煥光續約在即,向林伸出試探誘惑之手,是陷林於尷尬甚至不義,損害平機會的獨立性和公信力,同時會令部份投訴人不願向平機會投訴或提供敏感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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