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網頁1

【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新一份審計署報告批評地政總署執法不力,多幅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多年,其中,元朗大棠荔枝山莊更霸佔郊野公園官地長達18年,至今仍未糾正,有報道稱十八鄉鄉委會主席梁福元是經營者之一。審計署批評地政總署無主動監察非法佔用官地的情況,予人無決心執法之感;又質疑佔用官地的罰則太輕,起不了阻嚇作用。

香港11萬公頃土地,有三成是未有批租或指定用途的官地,部份土地被非法佔用多年。審計署研究了6宗個案,其中,元朗大棠荔枝山莊非法佔用大欖郊野公園內的官地超過18年,至今仍在營運牟利,市民要購買20元的門票方能入場。

郊野公園官地長期遭佔用


審計署報告指,元朗地政處早於1993年4月已得悉大棠荔枝山莊佔用了郊野公園部份用地來興建違例搭建物,進行商業經營。公園負責人2000年提交的圖則顯示,山莊佔地12,000平方米,其中達4,600平方米是政府土地。

在1996年6月至2011年11月期間,元朗地政處共進行25次實地視察,並向山莊營辦人發出12封警告信,要求他拆卸違例搭建物,但至今仍未完全糾正。在此期間,營辦人提交了8份短期租約申請,以便保留政府土地上的違例搭建物,但政府認為郊野公園應予市民共享,不應要付費入場,拒絕全部申請。截至2012年2月,該山莊仍在經營,營辦人又提交了新一份短期租約申請,仍在處理之中。

據報道,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大棠荔枝園有限公司其中一名董事就是十八鄉鄉委會主席梁福元,他昨日未回應事件。大棠荔枝山莊職員則稱,審計報告沒有點名指他們佔用官地,所以不會回應。

批地政總署執法不力

審計署認為官地被非法佔用超過18年,地政總署和漁護署都有責任,必須加快執法行動。而長期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個案,會令人感到地政總署沒有決心執法,造成不良先例。除了霸佔官地,該公園亦有經營燒烤場、食堂、果園及娛樂設施,又有蝴蝶標本等展覽,亦涉嫌無牌經營,審計署亦建議食環署採取執法行動。

地政總署則稱,大棠荔枝山莊已同意2個月內拆除郊野公園內官地上的違例搭建物,否則當局會採取行動。如處理中的短期租約申請最終不獲批准,不會再接受新的申請。

審計署提到的另一個案,是新民黨副主席史泰祖位於上水的別墅。別墅範圍內共有3間寮屋。寮屋在70年代取得牌照興建,面積約70平方米,但多年來面積大幅改變。北區地政處早於91年已發現別墅的大小與租地牌照上批准有出入,但沒有採取行動,到去年有傳媒揭發,地政處才發出警告信。

審計署表示,截至去年底,地政總署積壓了近500宗要優先處理的佔用官地個案,其中4宗,超過10年都未處理好;七成個案超過4個月指定時限仍未完成。審計署認為,地政總署應全面檢討執法;而現時佔用官地最高罰款10,000元,72年起都沒有調整過,應引入每天罰款,加強阻嚇力。◇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