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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王文穎綜合報道】香港政府提出《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打擊網上侵權行為,網上諷刺時弊的惡搞圖片、電視畫面和改編歌曲等二次創作,都會被視為侵權,網民可能要負上刑責。有關注組織調查發現,85%受訪網民反對修例,擔憂創作受限制,組織認為修例會扼殺網上言論自由。

「網民力量」行動10月底就網上言論自由,訪問了2,446名網民,調查發現85%網民反對條例草案;76%人認為草案會影響網上二次創作,甚至網上言論。調查又發現,有33%網民表示過去一年曾被人刪除留言,認為是網站管理員自我審查或接獲投訴,將留言刪除。另有90%網民認為修訂案諮詢不足。

「網民力量」行動認為,把二次創作刑事化,會令網民不敢再批評政府,要求豁免二次創作,不屬於侵權行為,減少網民的憂慮。他們已經去信約見知識產權署,反映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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