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林怡、辛玲香港報道】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昨日推翻原判,裁定政府在涉及本地70多個基建工程的港珠澳大橋環評司法覆核案中勝訴。判詞肯定環境保護署毋須就大橋工程對環境的影響作獨立的基線評估,但要求每個項目都必須致力於減少排污。關注環保團體敦促港府正視環評的缺漏,採取改善措施保障公眾的健康。

今次官司的爭論點在於環保署的環評報告並未在大橋興建之前先做獨立的基線評估,高等法院原訟庭今年4月判案時指出,這樣一來,當局便難以衡量工程對環境影響,因此裁定環評報告不合法。港府其後提出上訴,上訴庭昨日頒下39頁判詞,三位法官夏正民、鄧國楨、朱芬齡一致推翻原訟庭判決。

上訴庭副庭長鄧國楨在判詞中表示,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已經足夠反映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沒有需要作獨立的基線評估,而是否有需要進行基線評估,屬於環保署長的專業決定。除非有證據指出署方的決定不合理,否則法庭不應該干預。判詞又指即使沒有獨立基線評估,並不代表環保署應拒絕發出環境許可證阻止工程動工。對於要先做基線評估才能有效減低污染等論點,上訴庭全部不接納。

提出訴訟的朱綺華婆婆稍後接受電視訪問時表示,希望事件盡快結束,不會上訴。她的代表律師黃鶴鳴表示,對法庭判政府勝訴沒有感到失望,他轉達朱婆婆的態度:「我們不是說要希望阻礙工程,作為一個老人家她都不可能阻礙甚麼工程上馬,只不過希望工程上馬之餘,法律或是環評標準希望要遵守。」

上訴庭:工程項目須致力排污

地球之友、環保觸覺、健康空氣行動和公民黨等多個關注環保團體下午舉行記者會,回應上訴庭的裁決。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指出,判詞第52段提出兩個很重要的原則性裁定:「就是政府不可以將香港的環境當一個大垃圾桶,總之一日未倒滿這個大垃圾桶,就可以繼續把污染倒進去,這個做法是不可以接受的。」他續說:「上訴庭認為,儘管一個項目的累積影響未曾超標,那個項目的倡議人仍然有責任致力減排,將污染減至最少。」

他強調今次官司涉及一個核心的問題,就是如何保障公眾健康。上訴庭今次確立了有關原則,肯定影響大橋各個分項日後必定要不影響市民健康。

(下轉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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