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道】一名38歲酒吧女郎,涉嫌勒索富商X先生1.2億分手費案,昨日於區域法院開審。被告祁春艷否認9項勒索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情指,被告與X先生在2006年相識,其後發展成情侶關係。X先生為被告在深水埗租了一個單位,並且每月提供6至8萬元生活費。但被告多番向X先生索要金錢,令雙方關係轉差。X先生07年提出分手時,被告向X先生索要200萬元分手費,被告又恐嚇會傷害X先生的妻子及女兒。X先生透過生意夥伴先後支付1,000萬元,於07年達成協議。但被告仍繼續騷擾X先生。直至2009年,被告又要求X先生多付1.2億元,X先生於是報警。
X先生上庭作供時指,被告曾出言恐嚇,威脅會殺死X先生家人及其生意夥伴的家人。被告又稱已到深圳尋找殺手,要富商家破人亡,並曾持刀到X先生家中。被告又表示曾聘請私家偵探跟蹤X先生及其家人行蹤。X先生表示,曾於閉路電視中發現被告曾於住處出現。富商作供部份仍未完成,今日繼續。
被告又被指於09年3月27日至4月5日,恐嚇及指使富商不向警方提交證人陳述書,因此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