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網頁1

【大紀元記者耿豫仙、戴德蔓台北報道】台灣立法院6月1日通過20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決議,要求台灣交通部督促中華電信公司與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續約,提供中新二號(ST2)衛星服務,並要求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中華電信有無違反電信法。

台灣立法院預算協商時,朝野立委一致認為,台灣官方控制的中華電信是在台灣民主及法律保護下得以成為台灣電信龍頭,理應負起維護台灣民主自由的核心價值,與支持報道真相的獨立媒體之社會責任。

台灣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基於中新二號衛星是台灣政府唯一具有主控權的通訊衛星,會爭取在中新二號保留新唐人頻寬,並要求台灣交通部督促相關單位完成續約,通過這項主決議就是要保障新唐人,否則中華電信若是提供新唐人其它商業衛星服務,屆時可能會面臨隨時被解約的危機。

立委柯建銘表示,新唐人亞太台續約受阻案是非常嚴重的言論自由與媒體生存問題,儘管台灣行政院長吳敦義有裁示,若是中新二號沒有頻寬,中華電信得找別顆衛星提供新唐人,但是這都是暫時的敷衍之詞,私人公司很容易因中共壓力就退縮,唯有把新唐人留在中新二號才能保障新唐人的媒體言論自由。

立委楊麗環表示,新唐人電視台的言論自由可以充份表現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家(地區),雖然與中華電信是商業的簽約行為,但是新唐人亞太台的存在可以體現台灣對言論自由的尊重,所以台灣有必要給予更多的保障。

立委王幸男表示,朝野協商會議上,台灣交通部次長說,已經跟新唐人協商要提供別家商業衛星並保證播出,當場遭他反駁,王幸男說,這些都是沒有保障的,以新唐人母公司的經驗,商業衛星常屈服中共壓力,所以決議文提到,一定要中新二號,另外,NCC主管機關一定要加強監督中華電信,不能再以頻寬不足搪塞新唐人。

新唐人亞太台發言人朱婉琪表示,感謝台灣立法院國民兩大黨的委員支持及理解,維護言論及新聞自由,維護台灣民主法治發展不受不當影響是不分黨派的,希望中華電信能遵守國會的決定,提供新唐人中新二號衛星頻寬,繼續傳播自由訊息。◇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