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北報道】在物價一片漲聲的情況下,網絡團購餐券以優惠價格甚至下殺五折的優勢,吸引許多消費者搶購,但據消基會昨日公佈的調查顯示,63%餐券無標示履約保證,一旦這些餐廳無預警倒閉,民眾網購的優惠餐券,恐怕索償無門。

近來團購餐券相當盛行,消基會於3月底檢視了PChome線上購物、奇摩購物中心、易餓購、GOMAJI、Groupon、旅遊達人網、拉手網、17P好康等網絡平台所販賣的餐券,共16份樣本,以有價餐券說明及購買網頁上,消費者所能看到的相關資訊作為檢視範圍。

結果發現,16分樣本中多達10份沒有標示履約保證,佔63%。此外,16份樣本中有14份的發行人相關資料揭露不全,高達88%,4家僅在服務條款說明發行人為提供商品服務之商家,其餘10家完全沒有任何發行人相關資訊。

而在餐券遺失處理辦法上,有15份樣本完全無說明禮券遺失掛失機制,多為標示遺失不補發、或是遺失造成的損失消費者自行負責。

消基會指出,在打電話向平台業者詢問餐券是否有履約保證時,除聽到若網頁上有履約保證相關資訊,代表該餐券有履約保證,若無就沒有外,其中也發現有些通路業者並不瞭解履約保證之規定。

消基會強調,業者必須進行履約保證,否則即可能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60條規定,如情節重大,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核准者,得命其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而若是有履約保證而未標示,則應立即改善於餐券上加以標示。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要選擇優質餐券店家及平台,並在購買預付型商品前,看清楚平台網頁上的餐券資訊,是否提供保障消費者權益事項,再判斷是否購買其餐券,否則很可能興高采烈的下訂單,結果卻發現兌換餐點不如預期,或甚至變成廢紙。

對於隨機檢視網絡所售餐券,逾六成沒標示履約保證,台灣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說,就算不標示,也視同現金禮券履約規範外,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修正草案已送立法院修法,若未來通過,不在禮券上標示履約保證的業者,將被罰款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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