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道】台灣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的士司機必須盡告知責任,要求乘客繫安全帶,乘客未聽勸告,則是處罰乘客。
有別於台灣行政院版,所有小客車,包括的士,只要乘客不繫安全帶,一律罰司機,黃昭順等立委認為不妥,分別提案,對的士司機如告知後,責任應規屬乘客,罰款也應由乘客承擔。但如何告知,立委羅淑蕾表示,應以語音或標示在乘客看得見、聽得到的方式與位置。
另外,羅淑蕾也認為嬰兒的特別座位要放置的高度與位置,台灣交通部必須有所考慮,以免不放沒問題,放了變成事故發生所在。
雖然繫安全帶在各國執行的成效不盡理想,但立委葉宜津表示,重點不在處罰,在安全,政府應盡最大義務保障人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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