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介文
北宋時代的唐介(1008~1069年),字子方,江陵人。他先後擔任過諫官、御史、龍圖閣直學士等。被時人譽為「真學士」。
一、為民申冤
唐介開始任沅江知縣時,有一天,衙門外突然有人擊鼓喊冤。唐介昇堂問案,方知此人為縣民龍氏之子。此前,龍氏因與他人發生田產糾紛,曾上訴到縣衙。前任知縣未辨明事實,便將龍氏定為誣告,加以罪懲致死。其子不服,屢屢到縣衙鳴冤。
而今,一聽新縣令上任,龍氏之子又來。唐介親自深入民間,多方查核事實;還去郊外田野,照田契進行實地丈量。接著,將有爭議的田產,進行了合理分割,為死者正了名,並命人對他進行了厚葬。其結果,不僅使爭議雙方心悅誠服,左鄰右舍,也無不拍手稱快。
唐介就任岳州知州之初,當地有位姓李的人家,雖有家產萬貫,卻並無違法越軌之事。但有些州縣官吏,經常找些藉口,前去他家敲詐、勒索。後來,為達到全部侵佔其資產的目的,竟誣陷他每年都殺家奴以祭鬼神,將其全家老少多人,悉捕入獄,此案久拖不決。
唐介到任後,上司鑑於他「治有能名」,便將此案移交於他。為此,他一連幾天、幾夜審閱案宗,傳訊證人,細加考究,迅速查明:這是一樁不法之吏製造的特大冤案。
於是,馬上予以平反昭雪,並準備嚴懲有關污吏。然而,唐介的前任卻反咬一口,指責唐介徇情枉法,並上訴到朝廷。宋仁宗見案情複雜,遂命殿中侍御史方偕,去岳州複審。虧得方偕一一核驗後,維持了唐介的判決,從而使李氏一家獲得赦免,並使不法之徒全都被繩之以法。百姓們讚歎不已!
二、勇鬥強暴
唐介在任岳州知州期間,岳州大宦官楊懷敏一家擁有一大池塘,夏、秋季節常常故意洩洪造成水災,希望藉此舉將四周百姓趕走,以霸佔更多土地。由於楊懷敏勢高權大,百姓雖苦不堪言卻無可奈何。唐介挺身而出,親自同楊家交涉。當交涉不果,又毅然「調集丁夫起築堤堰,橫亙十餘里」,以「阻障洪水橫溢之道」,從而確保了周圍村民的利益。其間,楊懷敏雖然十分惱火,但礙於唐介譽滿朝野,又怕眾怒難犯,也只好聽之、任之。
當唐介擔任德州通判時,德州一帶正遭受嚴重的水災。時任河北轉運使的崔嶧,竟想趁此機會,將庫存的糧食、布匹以大大超過市場的價格貸給災民。唐介得知後,立即上書安撫司,明確指出:「今河北連年水災,民不聊生,轉運使崔嶧,非但不恤撫黎民,反而趁機牟利,應嚴加禁止。」崔嶧聞訊大怒,一面編出種種理由為自己開脫,一面給唐介施加壓力。最後終因唐介力爭不屈,致使崔嶧的罪惡計劃落了空,使災區百姓避免了一次雪上加霜的剝削。
三、犯顏直諫
唐介所生活的北宋時期,儘管實行了「田制不立」的國策,允許土地自由買賣和兼併,但朝廷仍控制不少官有土地,出租給農民,徵收賦稅,以作為朝廷財政收入。但一些皇親國戚,卻倚仗自己特殊的身份和權勢,千方百計的以低價收買官地。對此,宋仁宗皇帝竟採取了默許的態度。
時為御史的唐介得知後,立即上書仁宗,建議他立即剎住這股歪風。宋仁宗看罷奏章,雖然心裏不高興,但是覺得條條在理,也只好採納了他的建議。
仁宗為享樂,製造了一種「龍鳳車」,飾以金玉,蒙以絹帛,華麗無比。唐介認為此屬毫無實用價值的揮霍浪費。不管仁宗高興、不高興,奏請他立即罷止。
此後,唐介因彈劾張堯佐,被宋仁宗貶到了嶺南的英州(今廣東英德)。但其剛正之氣聳天下,贏得了更多正直之士的敬仰和擁戴。
仁宗死後,繼位的宋英宗,很快提拔他為龍圖閣直學士兼知太原府。英宗死後,繼位的神宗,又晉昇他為參知政事,即副宰相。
唐介病逝於熙寧四年(1071年)二月。病重期間,神宗還派御醫為他診治,並親自到他府上去慰問。死後,批准他葬於金陵府。
(事據《宋史》《清官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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