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針對東莞台商命案,台灣陸委會台商張老師蕭新永九6月20日指出,這起命案的發生與大陸勞動合同法偏重保護陸勞有關,然而台商在面對勞資糾紛案時,必須不斷做好員工心理輔導。

據中央社報導,東莞日前發生五金業台商遭大陸員工殺害,造成2死1重傷的慘劇,對於這樣的案件在大陸台商圈,或是屬個案,或是存在大陸台商企業界,頗讓外界關注。

對此,台灣陸委會台商張老師、遠通國際經營顧問公司總經理蕭新永20日告訴中央社記者,類似的勞資糾紛確實存在某些大陸台商企業間,值得警惕,並且需要兩岸政府高度關注。

大陸勞動合同法偏重一方

他說,這起案件與大陸複雜的勞動環境及大陸勞動合同法偏重保護大陸勞工,讓陸勞有恃無恐有關。

他分析,以這起東莞台商勞資糾紛引發的命案來說,依照大陸勞工工傷保險相關規定,這位陸勞因工作時斷掌,當時被評定為第5級的傷殘等級,企業不能終止勞動合同,必須養這名陸勞一輩子。

蕭新永說,而這名陸勞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依法他可領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他的工資每月人民幣1,500元乘上60個月,他可獲人民幣9萬元的賠償金。

大陸黑心律師打仲裁官司

他說,後來這名陸勞有可能是找上了大陸的「黑心律師」替他打仲裁官司,爭取到16萬元賠償金,台商企業主不服,決定繼續上訴,沒想到陸勞因斷掌變得情緒暴烈行兇,釀成悲劇。

蕭新永說,依照大陸勞動相關規定,這名陸勞要求終止勞動合同,就不能繼續住在台商的工廠內,後來台商沒有讓他繼續住在工廠,可能使得這名陸勞「困獸猶鬥」,以致發狂痛下毒手。

熟悉大陸勞工法律、同時也是中共海基會台商財經法律顧問的蕭新永說,台商在處理勞資糾紛案時,應該要注意與勞工的談判和溝通技巧,不斷給予安撫,並站在員工的立場著想,不要讓員工感覺到已經是走投無路。

針對勞動合同法窒礙難行的問題,他說,大陸台商之前曾經頻頻反映,今年3月間在中國人大會議也曾傳出將此廢止或修正的消息。但他判斷,目前該法廢止或修正的可能性很小。

蕭新永說,面對金融海嘯帶給台商的衝擊,中共也推出其他勞工政策來降低台商經營成本的壓力,例如輔導企業申請綜合計算計時工作制,這是一種特殊工時制度,類似於台灣的「變形工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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