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近日,一篇關於清華大學跳水隊總教練於芬寫信檢舉中國跳水隊領隊周繼紅侵吞獎金的博客文章成為網絡熱點新聞。於芬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篇博文的內容基本屬實,她準備進一步向中央紀檢部門遞交舉報材料。
曾任國家跳水隊執行教練的於芬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寫那篇博客的人是誰」,但她的確在今年1月28日向國家體育總局遞交過一封檢舉信。於芬表示:「在遞交了舉報信等待了數月之後,我卻沒有等來想要的結果,體育總局、紀檢委未對獎金事件進行回應。獎金是國家給予我付出的肯定,任何人沒有權力侵佔。如果不合理解釋,我將向國際社會揭露這些黑暗面。」
網友公開的這封檢舉信中稱,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周呂鑫、林躍、王鑫及何姿等7名隊員都曾是於芬的弟子,根據相關規定,教練員帶一名運動員滿4年,在該運動員離開後的2年內教練應享受同等獎勵,2年以上的按有關規定比例發放獎金,但於芬只拿到了不到10%的獎金。並質問跳水隊負責人周繼紅自己近10年的獎金到底報給誰而又最終落入了誰的手中了呢?
檢舉信說,2000年悉尼奧運會結束之後,湖北省對奪得女子3米板金牌及3米板雙人銀牌的伏明霞進行了獎勵,按理,於芬作為伏明霞的主管教練,也同樣會有獎勵,湖北體育局回答:「於芬的奧運會獎金全部交到了國家隊領隊周繼紅手上。」2000年悉尼奧運會湖北給予教練的獎金是:金牌30萬元,銀牌20萬元!
於芬說:「近10年來,按照有關規定,作為他們的教練,我理應享有相當數額的獎金,累計下來已達幾百萬之巨。」但於芬自稱總共只拿到15.7萬元。
於芬強調,她所做的一切絕不是與誰有個人恩怨,而是正當權益的反映。她還表示,關於自己反映的問題,她已經聘請了相關的法律顧問,自己一定要得到滿意的答覆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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