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現時報販行業所面對的問題,廖社青說,報販業面對最大的挑戰是兩家連鎖便利店。由於報販業是一門很好的生意,因此也吸引了兩家連鎖便利店集團的注意。廖社青一直為報販業爭取,反對減價引來的惡性競爭。(AFP/Getty Images)
1999年,東方報業集團正促銷旗下報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要求報販增加訂購報紙的數目,但惹來何惠霞等同區報販不滿,拒絕要求,為此何惠霞與《東方日報》區域發行商青匯書報社有限公司蔡偉強商討「退回賣剩報紙」機制。
據報導,死者丈夫劉炳新憶述事件「以前我們報販每日要多少數量就打給青匯,青匯平時在明天就會送……今次青匯有個負責人跟我太太講,因為《東方日報》要促銷,所以本身訂100份要多收50份,而多出的50份也需要付款,付足150份。」劉續指,無論最終額外加的報紙是否能夠出售,發行商也不會回收。他於是應妻子要求致電《東方日報》,對方負責人稱會將事件記錄下來,不過劉之後並無收到《東方日報》的電話。劉表示,由於發生是次無理加紙事件,深水埗區報販成立了「報販零售業工會」,妻子在會內任司庫。
案發前10天,即1999年9月12日,劉氏夫婦及其他報販首次與青匯代表,商討訂紙的新制度,但會面並無成果。霞姐於3日後與區內報販會面,一致反對青匯無理加紙,並安排由霞姐向青匯以及《東方日報》總發行商「青揚」表達有關報販的不滿。
據法庭上控方證人的口供,1999年9月22日清晨約5時10分,酒樓看更陳鐵河聽到一把女聲叫救命,打開鐵閘,見到霞姐坐在地下,並看到好多血。據法醫官報告,霞姐身中多刀死亡,她的左上臂被斬至見骨,傷口5.3吋長,1.5吋深,部份骨頭被斬碎,背部所中刀傷,長7吋,1.5吋深,斬斷兩根肋骨,其中一根斷骨插穿她的右邊肺部。
4名被告在警誡時均承認涉案,首被告盧漢興說受《東方日報》區域發行商青匯書報社有限公司負責人蔡偉強指使「教訓」霞姐,第二被告李祖明及第三被告林自力均聲稱只負責把風,而第四被告梁志鴻則負責施襲,另有一名男子連宗偉負責駕車。蔡偉強曾被警方拘捕,但因證據不足而撤銷控罪。
2007年3月25日,陪審團裁定盧漢興、李祖名、梁志鴻謀殺罪名成立,在3月26日被判處終身監禁;林自力則誤殺罪名判處監禁12年。主審法官包鍾倩薇指出他們背後必定另有主腦,要求他們供出,或有機會獲得減刑或假釋。
在3月27日,多份報章都以頭版大篇幅報道判刑的消息,但東方日報和太陽報則完全沒有報道此新聞。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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