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維權人士郭飛雄「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歷時一年多,法院定於11月14日上午在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莫少平律師希望法官排除案外因素干擾,獨立公正作出判決。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維權人士郭飛雄「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歷時一年多,郭飛雄的太太張青12日接到法院將於14開庭宣判的通知,張青說:「開庭宣判的時間是14日的上午8點半,在天河區法院四樓第二法庭。」

郭飛雄和郭飛雄案簡介

曾經參與太石村維權活動和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的郭飛雄先生是2005年入選香港《亞洲週刊》「風雲人物」的14位中國大陸法律工作者之一。

郭飛雄06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拘押,後被以同樣涉嫌罪名起訴,涉案出版物是揭露瀋陽官場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該案曾因證據不足,兩度 「退查」。郭飛雄在被關押期間,會見律師時自述遭到包括用電警棍電擊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他現在被羈押在廣州市第三看守所。

郭飛雄案7月9日開庭後,檢方要求補充證據。8月底,該案又送法院,10月12日得知法院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一個月,現在時限已滿。

我們都在等一個宣判結果

郭飛雄委託的胡嘯先生也得到了法院14日開庭宣判的通知。胡嘯律師表示:「現在我們都在等一個宣判結果。結果出來以後,可能對於很多關心的人,即維權人士、律師、各種層次的人都會有一個很明朗的態度。」

受郭飛雄委託的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主任莫少平律師說:「按照法律規定,法院應該把宣判時間、地點以『公告』形式公佈出來。」如果法庭能夠容得下,提早一些去,領取一個旁聽證,這就可以旁聽。」

宣判10天內決定是否上訴

莫少平律師說 :「因為上訴不上訴是從接到判決書之後的第二天開始算,10天之內,如果不服一審判決,可以提出上訴。所以我們準備宣判之後的10天之內,去廣州會見郭飛雄,最後決定是否上訴。」

回顧郭飛雄案,莫少平律師認為:「按說指控郭飛雄的罪名,是非常普通的一個罪名,就是『非法經營罪』,涉案的是郭飛雄被抓以前5年的事情,而且當時也作過一些相應的處理。

但是鑒於郭飛雄本身比較特殊的身份,國際社會、國際媒體又非常關注,我們辯護律師,都花費了得多的氣力,去處理這個案子。

從另一個角度,從法理上講,確實折射出關於中共出版自由的問題。有些行政性的法規,甚至包括行政性的一些規章制度,與中國憲法上的一些規定產生衝突。也是擺在中國司法界的另外一個課題,值得關注。

我希望法院能夠排除一切案外因素的干擾,獨立公正地去作出判決。這樣才能樹立起司法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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