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民間電台昨日召開記者會抗議電訊管理局引用「電訊條例」第23條,控告出席民間電台節目的嘉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批評港府是政治性的檢控,資深傳媒人林旭華則表示,就算被檢控也會繼續出席該台節目。

電訊管理局日前引用「電訊條例」第23條,控告今年4月20日出席民間電台一街頭論壇的3位嘉賓,包括資深傳媒人林旭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和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理事麥志恆,因為根據第23條:「任何人在明知情況下,參與無牌的非法無線電廣播節目,即屬違法,可判罰款5萬元」。

有意製白色恐怖

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批評港府此舉是選擇性的政治檢控,可能藉由朱培慶事件順便打壓港台的朋友:「希望令到所謂城中的名人聽到民間電台這幾個字都不敢走近來講話,一方面不發牌給你,一方面有名氣的嘉賓都在白色恐怖的籠罩下不敢靠近,讓你自生自滅。」

不過,過去出席嘉賓中還包括一些左、中派人士,譬如朱幼麟、蔡素玉等人則沒有被檢控。

本身也是民間電台成員的梁國雄指出,有關當局引述的條例帶出非常危險的訊息:「就算是非法的機構在做非法的事,那它有一個非法的電台去廣播,其他傳媒去轉播的時候其實有沒有問題呢?……所以這是非常恐怖的法例,其實就是說,一個人在發表意見的時候,會因為某一條法例他會被剝奪憲法上的權利,就是言論自由,這是非常危險!」

新局長的下馬威

梁國雄認為,整件事是一場笑話,是新上任的馬時亨局長的一個下馬威,因為去年 12月電管局控告曾健成等人的訴訟還在進行當中,本月29日將再次開庭,將著重質疑電訊條例涉案條文,規定特首可獨斷髮牌與否,乃是剝奪港人以廣播發表意見的自由,牴觸《基本法》和聯合國人權公約。他認為,港府此舉目的是想要懲罰林旭華和麥志恆,不要撐港台。

資深傳媒人林旭華對今次被檢控表示處之泰然:「如果一個社會有一個這麼無理的條例,有一個這麼差的決定去檢控一個市民的時候,那就由得它做,因為公眾有眼,也有他自己的判斷。」

他續說:「有時候我做一件正確的事,是對的事,但是可能是法律不允許的,那就視乎每個人的決定了,我可以告訴大家,下一次如果民間電台或是其他的機構,有一個邀請、有一個話題,我覺得是有意思、有意義的,我有意見要發表的,我一定會出席,繼續告我!我繼續出席!」

曾健成強調今後民間電台還是會繼續透過大氣電波廣播。

今次檢控將在本週三東區法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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