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前日在深圳尋回一度失蹤的十歲女童戴紫珺案,警方初步證實事件沒有刑事成份,女童戴紫珺遺失的證件尚未尋回。昨日早上她與姐姐都沒有上學。

警方證實,女童戴紫珺遺失的身份證明文件,仍未尋回。她不知道自己如何遺失了證件,但她所帶的錢就沒有失去。警方表示,相信女童是單獨坐火車到深圳,初步證實事件不涉刑事成份。

戴紫珺就讀的循道學校校長王國江昨日表示,紫珺兩姐妹昨日早上並無上學,亦無請假,學校社工會跟進家訪及安排心理專家,留意紫珺的心理狀況,學校社工亦會接觸幾個和紫珺兩姐妹相熟的同學,希望他們不要著意查問今次事件,以免兩姐妹有太大壓力。

女童戴紫珺於28日下午5時03分經羅湖出境往內地,並於前日上午約11時45分在深圳一間商場被港人尋回。初步調查顯示女童是獨自乘坐火車往內地,途中在車上遇見一名女子互相閒談,二人並不相識,到達內地後二人便分開。女童身體狀況良好,於前晚由調查人員護送返港,警方初步證實事件不涉刑事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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