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電動休閒車終於有機會鬆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521日上午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電動休閒代步車納入「慢車」管理,未來只要時速低於25公里,重量(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內的電動休閒車,都無須考照領牌,只需要辦理檢測,通過後取得審驗合格標章,就可以上路,在慢車道上行駛。業者預估,對於許多用來代步的銀髮族,菜籃族將是一大福音。交通部日前完成「小型、輕型機車」的修法程序,61日起正式實施。因此,電動休閒車的鬆綁條文,如果無法在61日之前完成三讀立法程序,現有電動休閒車,仍然必須考照領牌才能上路。

據中廣新聞網報導,電動休閒車業者經過三年多的奔走,不屈不撓的努力,週一終於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湊足人數,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正案,將電動休閒代步車視為「自行車」的一種,以「電動自行車」的名義,可享有與慢車相同的路權。但「電動自行車」,仍須辦理檢測及審驗合格,黏貼標章之後才能行駛,與現有的電動輔助自行車的管理方法相同,審驗機關也比照辦理,由自行車科技中心負責。

電動自行車的定義,為了與61日起納入管理的「小型、輕型」機車有所區別,以速度及重量作為規範依據,小型、輕型機車是重量在70公斤以下,速度在45公里以下,輸出馬力在1.34匹,輸出功率在1000瓦以內的機車,駕駛人必須考領駕照,車輛也必須完成形式驗證,照取領牌照才能上路行駛。至於重量更輕,在40公斤以內(不含電池);速度更慢,時速在25公里以下的電動自行車,可以直接比照慢車,無須考照領牌也可以上路行駛慢車道。

電動休閒車業者目前積極爭取在61日能夠完成三讀修正通過,屆時,現有銀髮族,菜籃族喜歡使用的電動休閒代步車,就可以免牌照上路。交通部表示,三讀通過之後相關的法令準備,大約還需要半年時間,因此最快也是年底之後才能合法使用。在立法完成之前,從6月份起,現有的電動休閒車,仍然必須須比照小型,輕型機車管理,可以預見,將會出現一段法律的尷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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