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政府表示,政府在保護文物建築時,大原則是不會動用公帑,購入私人擁有的文物建築,而是要將建築物保存再用。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昨出席1個電台節目時表示,政府有需要時,會考慮購入有保留價值的私人物業業權,但政府是希望保護、保育大部份的文物建築,而不是管理或取得擁用權。他並指,在將建築物保存後,最重要是要如何再活化、再利用,融入現代人的生命,並不是將其保育後,變成1個歷史遺物。

何志平指,文物保育不等於要擁有有關文物,政府內部每個個案都有特別處理,政府在保護文物建築時,大原則是不會動用公帑,購入私人擁有的文物建築,而是要將建築物保存再用。政府會以其他誘因,吸引業權人保留那些建築物。

何志平又指,文物保育往往涉及多個決策局的範疇,難以透過成立「文化局」來處理。剛公佈的近500幢具保留價值的歷史文物建築,會以集體回憶作為評定是否保留的因素。每個人對「集體回憶」看法都不同,政府期望透過諮詢達成共識。每件事也有新代替舊,不會因為有市民反對而更改。如果這樣,整個香港全部都不用重建。中環第3期填海工程已上馬,現在停叫清拆皇后碼頭是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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