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古清兒、唐宇採訪報導】《中國產經新聞報》記者陽小青因報導湖南省隆回縣縣委書記在內的一些官員的腐敗問題,被當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起訴。5月16日,湖南省隆回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將擇日宣判。當天,數百名隆回縣的民眾到法院聲援陽小青。
據悉,陽小青從2001年起,先後寫過多篇揭露湖南隆回縣官員的不法行為及賤賣國有資產等腐敗問題。這些官員以改革的名義,將國有資產以低價賤賣給自己的親朋好友,變相侵吞國有資產。
陽小青發表兩篇關於賤賣國資流失的文章後,引發當地官員的不滿,動用各種手段阻止陽小青發表文章,甚至威脅和試圖傷害他的生命,最後動用公權力以莫須有的「敲詐勒索」罪拘捕陽小青。
陽小青辯護律師張星水表示,從法律角度看,陽是無罪的,因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無罪推定原則,對他無罪的宣判,持一種謹慎的樂觀態度。
據悉,隆回縣的百姓都非常關心這個案子,昨天來了幾百個人,來支持陽小青,由於沒有旁聽證,在外面幾次和官員發生衝突。據說,公安的車子把陽帶到法院或休庭被押回時,這些百姓對著陽喊:「我們支持你、打倒貪官污吏、你是好人……」
陽小青的妻子龔傑說:「這些人是自發聲援小青的,互相都不認識,一車一車的包車過來,有些是從鄉下趕到城裏來的,我真的非常的感動。」
公民維權網李健則表示,他在自己網上發了兩個陽小青的通告,對這個案件非常不樂觀,案子本不應該在隆回縣法院審理,這在程式上就有問題。據說案卷有二百多頁,但是律師只拿到一百多頁,其中近一百頁都是斷的,這說明律師看不到整個的案卷,案卷也沒有目錄,他們認為這是法院有意掩蓋一些東西,這對律師、陽小青也好,都是一種侵權的行為。
如果判決有罪,會上訴嗎?張律師說:「會,在會見陽小青時,他多次提出,如果一審判絕不公,認定他有罪的前提下,他會堅決的提出上訴,他態度非常堅決。」
對近來大陸很多記者遭到開除、拘捕、判刑,李健表示,這樣下去,對國家問題的解決,對於社會的穩定和諧,都是極為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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