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戶籍法「換發身份證要按指紋」的規定,究竟有無違憲,台灣司法院大法官會議

27日起連續兩天在憲法法庭舉行按指紋釋憲案言詞辯論;聲請人立委高志鵬及大法官指定鑑定人、台大法律系教授黃昭元表示,請領台灣居民身份證強制人民按捺指紋的規定,是明顯違憲。釋憲案機關代表、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表示,將兼顧全民權益態度解決問題。

台灣行政院原定於

71日實行的「捺指紋領身份證」措施,因引發侵犯隱私權爭議,經立委賴清德等85人認為戶籍法第八條相關規定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大法官於610日第五九九號解釋做出「暫停處分」,目前已暫停該法執行。

據中央社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從

2728日兩天在憲法法庭舉行言詞辯論,經過上午聲請人、關係機關與鑑定人各自陳述意見人後,下午進行大法官詢問聲請人、關係機關與鑑定人,過程平和,沒有出現激烈交鋒辯論場面。據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俟辯論終結後,應可在9月底前做出解釋文。

高志鵩:盼大法官宣告違憲

聲請人立委高志鵬表示,政府雖須依法行政,但所依據的法律不能是違憲的惡法,希望大法官會議能宣告按指紋是違憲的。

高志鵬說,戶籍法第八條於

199642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當時因為接連發生劉邦友命案、白曉燕遭撕票案,治安敗壞,行政部門和立法委員都期待全民按指紋有助於犯罪偵查。

蔡英文:提醒人民重視基本人權

聲請人民進黨立委蔡英文表示,這次釋憲案過程,可提醒人民重視相關基本人權,如被認定違憲將有助重新啟動政府與人民的對話過程。

蔡英文強調,對於指紋等生物特徵的使用,涉及政治、法律、科技乃至觀念教育等各個社會次系統的發展與互動,本案的審議是公眾對話的起點,不應也不必在本案作最終的論定,應留待未來政府與人民的持續對話,透過民主程序,逐案加以審視。

簡太郎:指紋資料應嚴密監督

釋憲案機關代表、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表示,政府施政應兼顧全民權益,不可因噎廢食,而要以積極態度解決問題,如因害怕指紋資料外洩就放棄建立全民指紋、維護人民權益措施,實非有擔當政府作法。

簡太郎認為,在有效及嚴密監督與規範下,指紋資料可以發揮很大用途,指紋的功用其實就是在身份辨識,可應用層面相當廣泛。

黃昭元:強制按指紋明顯違憲

釋憲案大法官所指定鑑定人、台大法律系教授黃昭元表示,戶籍法第八條第二、三項,以請領台灣居民身份證為條件,強制人民按捺指紋的「連結」規定,明顯違憲。

黃昭元說,從個人資訊隱私權內涵觀察,政府必須基於明確的特定目的,才能蒐集人民指紋,如果是不特定目的的立法,應該違憲,而即使目的被特定設定,政府也不得任意為跨目的使用。

李建良:規定按指紋義務違憲

釋憲案大法官指定鑑定人、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李建良表示,以按指紋作為領取台灣居民身份證要件,尚具「辨識身份」功能,但戶籍法第八條第二項所定按指紋義務,顯然並不只有載錄指紋於身份證上目的,因此應屬違憲。

他指出,政府蒐集及記載人民指紋,雖未破壞人民身體完整性,無關身體權侵害,卻十足構成對人民資訊自決權干預;由於指紋一旦與人身脫離,即喪失原本所具有「與人體不可分離性」,成為一種「客觀」資料,也就有被隨意附加詮釋、利用的無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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