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政府提出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改善大廈管理,包括要求業主及物業管理公司抽查至少20%授權票,並透過電話等方式核實業主身份及授權意願。香港物業服務公司協會主席潘建良今(5日)在港台節目表示,新安排將增加物管公司的工作量,而且單靠電話核實,亦難以百分百確定對方是否業主本人。

潘建良指出,物管公司現時會親自向業主核實授權票的效力,但涉及數量相對較少,未來若須抽查至少兩成授權票,核實工作將更加繁重,除了確認聯絡方式,亦要確認業主是否願意授權,執行上存在一定困難。他又指,若發現可疑授權票,應否即時取消亦涉及法律爭議,建議安排法團律師協助處理。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亦在同一節目表示,大廈管理最令業主困擾的問題之一是大型維修,認為政府今次提出的修訂方案屬「穩妥但不算過於進取」。對於抽查授權票的要求,他認為政府須提供清晰指引及法律依據,避免物管公司因擔心法律風險而「有權不敢用」。他又促請政府訂立具體時間表,交代日後對授權票上限的研究方向,並可探討按住宅及工商大廈的不同情況,制定相應的法團管治規範。

「親自投票」門檻不納入修訂 潘建良:支持政府調整

另外,政府早前完成《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公眾諮詢,立法會文件顯示,原先提出為「第2類大額採購」增設「親自投票」門檻的建議,未有納入最新修訂方案。

潘建良表示,「第2類大額採購」涵蓋電梯維修、清潔及保安等大型服務,由於香港人生活忙碌,親身出席業主大會投票的人數較少,若要求實名制及達到指定投票比例,或會影響實際運作。

他說,過往業主大會有不少業主會將投票權授權予信任的朋友或法團主席,認為一般情況下問題不大。他以一幢有8,000個單位的大廈為例,若要求至少5%業主親自投票,即意味至少要有400人出席,唯實際上若有200至300人到場已算理想,因此認為5%的門檻過高,支持政府調整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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