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時期,衡陽有一位姓周的縣令,是蜀地(泛指中國四川盆地一帶)人。他的妻子死了三四年後,他又娶了一位妻子,也是四川人。這位後妻帶著三個女兒,女兒都長大了,她們來到周縣令家,周縣令撫養她們如同自己的女兒。

但這位後妻凶狠嫉妒,周縣令原來收了幾個婢女,其中有兩個懷孕了,後妻每天都用各種理由來鞭撻她們,沒有一天停止過。由於兩個婢女都懷有身孕,就用背部或大腿來承受她的棍棒。而周的後妻卻千方百計用棍棒打她們的肚子,令她們不能保全腹中的胎兒。最後這兩個婢女都因鞭捶墮胎而死。

當時,張齊賢(《洛陽縉紳舊聞記》作者,太平興國二年進士,累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任衡州副職,曾聽聞這件不平之事。但等到張齊賢罷官後,有好長一段時間了,卻都沒有聽到周家的消息。

有個讀書人和周縣令有舊交,與張齊賢談及這件事。讀書人說:「周縣令的後妻相繼殺死了兩個婢女。後來她的三個女兒嫁人了,暫時寄居在衡陽。不到四五年,三個女兒都因生孩子難產而死。女兒死時,周縣令的後妻必定向和尚佈施齋飯表示懺悔,為先前被她鞭打落胎而死的兩個婢女唸經,自禮《梁武懺》(梁武帝為了超度皇后郗氏所制的慈悲道場懺法)。她的三個女兒臨死前都痛楚呼號十來天,最後才輾轉死去。周縣令的後妻哭著誦讀佛經,向佛稱罪、燒香,憂愁煩惱,因而得病,最後一個女兒死後一年多她也死去了。」

《老子·道德經·第七十三章》中說:「天網恢恢,疏而不失。」人間的因果報應,何等昭然,這也是有益於世教的勸誡之道。

下面再說一個「繼母虐待前妻之子遭雷擊」的事:

清朝時,某縣有一鄉人胡某,中年死了妻子,只留下一個稚子。胡某不甘單身獨居,聽說同巷朱家有一女子長得很美,就娶她為繼妻,隨後朱氏生下兩個兒子。但朱氏內心陰險,仇視前妻所生之子,然而礙著丈夫的面,朱氏還不敢放肆,在丈夫面前,對前妻之子假意懷抱親撫,看上去比對自己的親兒還親。

沒幾年,胡某也去世了。臨死時拉著前妻之子的手,對後妻說:「我死後,將我的財產分為三份,還可以過上溫飽的日子。這個兒子從小就死了母親,沒有你的撫養,怎麼能長大成人?我死後,希望你能好好照顧他,不要讓他流離失所。」胡某就這樣戀戀不捨地去世了。

胡某死後,朱氏頓時惡念滋長,視前妻之子如奴僕。給他的衣服飲食,全都與她的親生子不同,刻意虐待。她也曾經夢見胡某嚴訓她,但她不以為意。而前妻之子卻非常孝順她,每件事都希望得到後母的歡心。等到他年齡稍大時,在錢莊裏做學徙,所得到的錢都拿回來捧給後母朱氏,而朱氏卻更加忌恨他。

一天,朱氏親手蒸了一盆年糕,叫長子回來,準備讓他吃。就在這時忽然霹靂一聲驚雷,好像有人將朱氏提起來,讓她跪在院中,手捧著年糕,讓她自己說出:年糕裏面有毒藥,想毒死前妻的兒子,好讓自己的孩子佔據全部的家產。死去的丈夫和其前妻知道後,奔訴於神,她因此遭到雷擊。

長子聽到後,急忙返回家中,親自率領二個弟弟大聲呼喊,向天禱告乞求赦免他們的母親。大概經過一個時辰,雷聲大震,折斷了朱氏的一隻手臂,這時她才能站起來。從此後朱氏洗心革面,對待三個兒子一視同仁。#

資料來源;《洛陽縉紳舊聞記》、《坐花志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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