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港人墮入「高薪打工」騙局,遭「賣豬仔」至東南亞國家,被逼從事非法工作。兩名男子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今(1日)分別被判囚56個月及36個月。當中被判監56個月的被告,承認另一宗洗黑錢案的控罪,法官林偉權判其兩案共監禁84個月。
兩名被告為馬智豪(32歲)、張敏懷(25歲)。林官判刑時形容本案為一宗非常可惡的人口販運案件,5名事主被誘騙離港到泰國或柬埔寨等地後遭禁錮,直至同意參與詐騙行動或有家人支付贖金才獲釋,各事主均受暴力對待或威脅,當中患輕度智障的吳姓事主受虐待最多,雖然最終5人成功回港,但事件必然會對他們留下陰影。
林官表示,本案即使並非最嚴重的案件,但屬區域法院中最令人髮指的案件之一,指出本案罪行經過精心策劃,涉及國際非法組織,法庭需傳達強而有力的訊息,嚴懲參與有關行為的人。
認罪減刑
林官指首被告馬智豪在販賣過程中有重要角色,以監禁7年為量刑起點,因其認罪減刑至監禁56月。
次被告張敏懷雖只參與販賣輕度智障事主,但他帶事主往機場時,已知該事主被販賣,卻繼續參與其中,決定判其監禁36個月。
此外,首被告馬智豪涉一宗涉款698萬港元的洗黑錢案,早前認罪。林官今就洗黑錢案判馬智豪監禁42月又15天;考慮到整體量刑原則,林官決定部份刑期分期執行,共監禁84個月。
分別騙港人至「KK園區」及柬埔寨
案情透露,5名男事主年齡介乎20歲至32歲,其中輕度智障男子吳姓事主與兩名受害人,分別被帶往緬甸「KK園區」。另外兩人則被帶往柬埔寨西哈努克的「中國城」。
馬智豪在警誡下稱,曾於柬埔寨賭場工作,並有幫手請人工作。
至於張敏懷警誡下稱,自己2021年因工作認識馬,並曾協助輕度智障的吳姓事主申請護照、安排機票,及陪同他到機場往泰國。張稱知道對方有從事人口販賣,但自己欠馬智豪錢,故要為他跑腿,別無他選。
案件編號:DCCC688/2023、DCCC656/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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