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當中45人被定罪,法庭今(2日)處理第二批、參與港島區初選的6人求情。其中袁嘉蔚一方透露袁不久前在獄中與一名被告成婚,望出獄後與丈夫建立家庭。另外梁晃維的求情信提到,1997年出生的自己的命運與香港緊緊扣連,2019香港經歷困境,許多人感到迷失,「但我從沒有對香港失去信心」。
第二批求情的包括認罪的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及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鄭達鴻、楊雪盈和彭卓棋,料需時兩天。
代表袁嘉蔚的大律師祈志形容,初選計劃「短暫和天真」,嚴重性較其它國安法犯罪行為低。另外,袁嘉蔚參與程度低,並強調初選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並不犯法。
祈志指出,本案串謀僅運作29天,對國家安全影響微乎其微。他又指,港府在2020年7月底以疫情為由,宣布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涉案串謀協議注定失敗,初選最終導致政府癱瘓的可能性極低,亦不必然會發生,認為如果法庭基於對串謀後果的猜測去判刑,對被告不公平。
據《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設3個刑罰等級。祁志表示,上述「三級刑罰制」不適用於串謀罪行,法庭不應按照《國安法》訂下的刑罰等級判刑,認為做法忽略普通法罪行和國安法等罪之間的概念差異,重申法庭應按普通法原則判刑,否則利用不適用的成文法例考慮刑期,有「走後門」之嫌。
祈志形容,袁嘉蔚過去熱心服務社會,本性溫和,是有理想和善良的年輕女子,沒有重犯機會。
梁晃維:我的命運與香港緊緊扣連
有份發起《墨落無悔》聲明的被告梁晃維,其代表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出,《墨落無悔》是在國安法實施前出現,梁晃維當時真誠相信行為沒有違法,希望法庭採用較低量刑起點;不過法官陳慶偉質疑梁晃維在國安法實施後沒有退出聲明,並指他有份出席抗爭派記者會。
彭耀鴻表示,梁晃維無份組織涉案串謀,角色有限,並非本案「首要分子」,但承認梁是「積極參加者」。
彭耀鴻並讀出由梁撰寫的求情信,提及自己生於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之時,每逢畢業都碰上香港的大事,例如「沙士」、雨傘運動、反修例運動,「深感我的命運與香港緊緊扣連」,很多人在19年後感到迷失,但自己「從未喪失對香港和香港人的信心」。
法庭今日亦完成處理鄭達鴻、徐子見及楊雪盈的求情。案件明(3日)繼續開庭,處理被告彭卓棋的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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